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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2022年5月,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5,000.00万元与北京龙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10万元(以下简称“北京龙磐”)成立北京锦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投资目的为股权直投行业内公司,为公司丰富业务布局提供渠道。

  经过综合论证后,2022年8月,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北京龙磐、新增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北京锦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本次明确了经营方向为投资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投资总额由5,010万元增加到17,0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不变,出资比例由99.80%变更为29.39%。公司通过参与基金投资,拟加强医药行业布局,产业合作以及拓展外延并购标的资源的目标。

  二、合伙企业的情况

  1、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2、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3、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上述所有出资主体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4、主要投资方向:投资于西藏龙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阶段,待基金募集完毕后,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北京龙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余治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除外。

  3、入伙、退伙的主要规定

  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合伙期限为长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参与设立本合伙企业,不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本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优质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拟投主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待基金募集完毕后,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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