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宣泰医药股票代码:68824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515号205、207室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2022年8月24日
特别提示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45,334.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4,090.992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截至2022年8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44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28.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3.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
(一)主要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产品系泊沙康唑肠溶片,2021年收入为23,194.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52%,占比较高,单一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导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主要面向美国市场,根据FDA规定,其他竞争对手一旦获批,其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即可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根据仿制药行业特点,有新竞争对手进入时,新进入的企业会一定程度上挤占原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原有企业对定价策略进行调整,进而导致原有企业产品的销量或价格发生下降。因此,若泊沙康唑肠溶片在美国市场竞品增加,则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大幅下降。
2021年2月,AET的泊沙康唑肠溶片已经获批。AET的获批已经对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根据IMS数据,2020年,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41.34%,默沙东市场占有率为58.66%;2021年全年,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39.58%,默沙东市场占有率为49.07%,AET市场占有率为11.35%。随着2021年AET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获批,发行人及默沙东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市场占有率均有所下降。由于竞争对手AET产品的进入,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2021年美国市场的终端销售价格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3.58%,发行人美国市场泊沙康唑肠溶片2021年总收入同比下降4,294.75万元,下滑比例为17.15%,其中权益分成收入同比下降5,009.76万元,下滑比例为25.47%。
此外,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调整,亦会导致市场价格下降。2021年9-10月,AET率先进行了销售策略调整,降低了销售价格并提高了出货量,导致发行人和默沙东亦进行了销售策略调整。上述情况导致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出货量提升。以2021年12月为例,终端销售单价在2021年3-6月数据的下降幅度的基础上,下降了14.46%;月平均销量在2021年3-6月数据的变动幅度的基础上,上升了49.33%。
若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中竞争对手数量进一步增加,终端售价和发行人产品市场占有率将继续降低。若销售单价、销量在2021年3-6月数据的下降幅度的基础上,继续同时下降15%,则发行人净利润将累计下降8,639.90万元,与2020年净利润相比,变动比例为-91.79%。根据IMS数据,2021年全年,终端销售单价在2021年3-6月数据的下降幅度的基础上,下降了2.40%,月平均销量在2021年3-6月数据的变动幅度的基础上,上升了7.06%。2021年全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产品的终端销售单价下降了33.58%,终端销量上升了12.36%。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的权益分成相比于AET进入市场时,已有较大的下降,发行人预计若维持目前的权益分成收入,则未来四个季度收到的权益分成将较2021年全年环比下降458.54万美元,预计将导致发行人未来四个季度对应的净利润环比减少2,533.42万元。
此外,根据FDA最新信息,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近期有新竞争对手Biocon、Dr Reddys、SpecGx LLC上市,根据LANNETT确认,Biocon、Dr Reddys的产品已经进入市场,而LANNETT推测,SpecGx LLC的产品可能已经在2022年5月左右进入了市场。Biocon、Dr Reddys、SpecGx LLC产品的上市预计会导致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的终端售价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权益分成收入进一步下降,亦有可能导致前期LANNETT已出货但尚未完成终端销售的泊沙康唑产品产生货架调整,进而影响发行人2022年的业绩。上述竞争对手的进入,已经在2022年1季度产生货架调整65.75万美金左右,对2022年2季度及以后的影响尚无法预计。从目前情况看,上述事件将导致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美国市场的价格在2022年2季度将进一步下滑,并导致权益分成收入进一步下降。根据LANNETT的粗略估计,该产品2022年5月份不考虑货架调整影响的单位净销售额已经下降到250美元/瓶左右,相比2022年12月下降了25%左右,已经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综上,发行人单一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若美国市场竞品增加、终端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或竞争对手的产品在美国市场销量继续增大,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二)泊沙康唑国内市场开拓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于2021年1月在NMPA获批,并于2021年实现销售。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源于美国市场,在国内的销售经验较少,受到国内政策、合作经销商等方面的影响,未来的国内市场开拓存在不确定性。
首先,泊沙康唑肠溶片国内市场的推广受到国内“限抗令”影响,泊沙康唑肠溶片目前在中国部分地区被列入了“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范围,若未来泊沙康唑肠溶片持续被列入“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范围,可能对泊沙康唑肠溶片的推广和应用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泊沙康唑肠溶片目前在中国尚未进入医保目录,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泊沙康唑肠溶片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三,泊沙康唑肠溶片目前暂时未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未来进入集中采购目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最后,泊沙康唑肠溶片国内市场的推广受到经销商的影响。发行人已与奥赛康签订协议,奥赛康作为独家经销商负责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在中国市场的推广。未来,如果奥赛康销售推广不达预期,可能会对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奥赛康作为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的经销商,其泊沙康唑注射液已在NMPA获批,若发行人未来泊沙康唑注射液获批,发行人可能存在与奥赛康在泊沙康唑注射液产品上的潜在竞争。若发行人不能通过各种方式对上述情况进行规避,可能会对发行人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受国内政策、合作经销商等因素影响,泊沙康唑国内市场开拓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国内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储备产品不能及时获批或销售不达预期,对发行人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主导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发行人尽管除泊沙康唑肠溶片以外还取得了3项仿制药的ANDA药品批件,并有多个仿制药在美国和中国申报已受理,但上述药品并不一定能取得美国首仿或中国首仿,且部分药品已有仿制药获批,与获得中美首仿的泊沙康唑肠溶片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的储备产品未来存在因竞争对手较多、市场开拓不力等因素导致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导致泊沙康唑肠溶片收入下降后,发行人的未来的整体销售收入下滑。
发行人储备的产品中有较多产品尚在申报中,此外还有部分在研产品尚未进行申报。如果上述产品不能及时获批上市,则会导致发行人无法持续扩大产品管线,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若泊沙康唑肠溶片未来业绩下滑,而储备产品又不能及时获批或销售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对发行人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品种相对有限及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投产的产品品种相对有限,主导产品为泊沙康唑肠溶片、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和盐酸普罗帕酮缓释胶囊。报告期内,三种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7,757.49万元、26,443.36万元和24,251.7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86%、82.85%和76.87%,占比较高。
如果上述主导产品受到竞争产品冲击、遭受重大的政策影响或由于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使公司无法保持主导产品的销量、定价水平,且公司无法适时推出替代性的新产品,则上述主导产品的收入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产品系泊沙康唑肠溶片,LANNETT作为发行人泊沙康唑肠溶片的海外经销商,2019年、2020年、2021年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8.50%、78.44%和65.75%,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公司已与LANNETT签订了长期框架协议,但如果未来因经销商原因,出现合作终止等情况,公司须与新的经销商进行谈判,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销售。
(五)安非他酮和普罗帕酮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和盐酸普罗帕酮缓释胶囊所处市场上竞品公司数量增加,市场供需平衡进一步调整。两种产品的收入(不考虑经销权摊销)和单价变动如下:
报告期内,安非他酮的平均单价分别为37.73元/瓶、59.95元/瓶和66.55元/瓶,2020年和2021年变动分别为58.87%和11.01%。报告期内,普罗帕酮的平均单价为188.14元/瓶、93.92元/瓶和120.53元/瓶,2020年和2021年变动分别为-50.08%和28.33%。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非他酮及普罗帕酮产品单价有所波动,主要由于市场上竞品数量增加以及发行人产品各规格销售结构变化。2021年前述产品出口收入及权益分成收入共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2.57%,若有新仿制药厂商获批进入市场,则发行人前述商品的销售收入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六)新冠疫情控制后需求量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主导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主要用以治疗侵袭性曲霉菌或念珠菌感染,在新冠疫情期间,可以运用到新型冠状肺炎引起的多种并发症的治疗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泊沙康唑肠溶片主要运用于美国市场,2020年及2021年,美国新冠疫情较为严重,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较高。
未来,随着新冠疫情得以控制,泊沙康唑肠溶片可能出现需求量的下降,进而影响发行人未来的业绩。
(七)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仿制药的生产、研发以及CRO服务。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试验的过程,普遍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研发失败的可能。若未来发行人产品研发失败,将对发行人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八)因Panexcell事件导致普罗帕酮销售受限的风险
发行人盐酸普罗帕酮缓释胶囊于2019年上市,该产品申报ANDA所涉及的生物等效性试验系由CRO公司Panexcell开展的。
2021年9月16日,发行人收到FDA信件:因Panexcell进行其他生物等效性试验工作时涉嫌伪造数据,要求发行人对所申报的盐酸普罗帕酮产品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部分进行再研究或撤回该产品的上市申请。
发行人已经回复FDA,将重新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若未来生物等效性试验不成功,或未能重新通过FDA审批,将导致普罗帕酮批件被撤销的风险。
此外,FDA已将发行人产品的TE代码暂时变更成BX,具有BX评级的药物仍属于批准上市药物,依然可以通过药房或医院凭处方获得,但无法成为自动替代品牌药物的产品。发行人预计重新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以及履行FDA审批程序的周期在6-9个月左右,在重新获得原先的TE代码之前,普罗帕酮产品的销售会受到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6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7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45,334.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4,090.9920万股将于2022年8月2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宣泰医药”,证券代码为“688247”。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8月25日
(三)股票简称:宣泰医药,扩位简称:宣泰医药
(四)股票代码:68824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5,334.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534.0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90.992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1,243.0080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26.700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控股股东及持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管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24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042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05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163,08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1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2%。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42.48亿元。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为9,412.62万元、8,747.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5亿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联和投资。联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是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所设置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按照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国有资产。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每届董事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2、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每届监事任期为三年。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关系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申报前共设立了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浦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浦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4,839,676股、1,647,410股和1,093,444股股份。
1、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宁波浦佳
(2)宁波宣亿
(3)宁波浦颐
此外,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LARRY YUN FANG,在Finer层面对其进行了激励,2018年及2019年,LARRY YUN FANG在Finer层面分别获得发行人0.97%及1.17%的股份。
2、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宁波浦佳、宁波宣亿、宁波浦颐合伙人获取股权激励时所签订的《合伙人协议》,员工通过上述持股平台持有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被登记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之日起至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后的36个月。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0,800.0000万股,本次发行4,534.0000万股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六、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共有1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26.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的要求。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求,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26.7000万股,获配金额2,124.17900万元。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无。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五)限售期限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45,34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9.37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1、28.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3.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92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0.19元/股(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39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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