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185,7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185,750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185,75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3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7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32元/股。
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17.65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3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17,75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668,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回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725288%。
本次发行的缴款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2年8月24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8月24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发行并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2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五芳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五芳斋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2,66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五芳斋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8月22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49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69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2,4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69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2,725,49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配售情况如下: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258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71-87003331、8790313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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