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林志雄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8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22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114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在集采走向常态化的背景下,骨科集采对公司业绩有所影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5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42,20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罗炯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在集采走向常态化的背景下,骨科集采对公司业绩有所影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终止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罗炯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314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17,139,820元变更为414,019,506元,总股本由417,139,820股变更为414,019,506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4、律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8月1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22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22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7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36元,共计募集资金49,63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3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3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根据公司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并增加百齿泰(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齿泰”)为“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口腔种植体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来由公司及百齿泰共同实施此项目。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原因
百齿泰为大博医疗的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口腔种植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增加百齿泰为口腔种植体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助于对募投项目更好的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0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314股。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417,139,820元,股份总数为417,139,820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9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9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314股。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10月11日,公司公告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18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2019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姚朝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9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
(八)2019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 2019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2020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日完成。
(十)2020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职位变动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1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27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1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
(十一)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11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42,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三)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4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10.9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定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
(六)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42,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11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在集采走向常态化的背景下,骨科集采对公司业绩有所影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2,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20,314股,占目前总股本417,139,820股的0.7480%。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40,1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40,223.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40,513.9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41,713.9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因此,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15.14元/股-0.5元/股-0.6元/股-0.8元/股-0.5元/股=12.74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回购部分价格调整为:23.59元/股-0.6元/股-0.8元/股-0.5元/股=21.69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26.08元/股-0.8元/股-0.5元/股=24.78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回购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6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回购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其他派送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的数据予以统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3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3、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4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10.9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定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
6、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在集采走向常态化的背景下,骨科集采对公司业绩有所影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稳定性。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对于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能达标的部分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对于本次终止实施的部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加速计提。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续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择机推出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终止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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