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本公司将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74,808,675.2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募集主体,也是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项目实施主体;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肇庆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

  三、截至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81,965.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77号)。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3月9日置换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74,808,675.26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一: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2: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因用户端燃气用气设施暂未完成施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3: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因用户端燃气用气设施暂未完成施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4: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因用户端燃气用气设施暂未完成施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5: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还未完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6: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本公司对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7: 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上半年实际效益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1-6月份净利润。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4:“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5: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本公司对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6: 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上半年实际效益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1-6月份净利润。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概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号召,坚持“能源+科技+X”的发展主题,在大力发展燃气供应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油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并加大研发投入,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研发及业务规划,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在其他业务方面,公司现已开展燃气服务、储气调峰项目、延伸项目等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助力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44亿元,同比增长5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长2.82%;基本每股收益0.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2%。其中,佛山市内管道天然气业务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76.12%;其他业务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86.16%。报告期内,因地缘政治、疫情影响,全球能源供需紧张、国际油价攀升,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直面应对困难,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气源多元化,全力保障下游用户用气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供应量18.92亿立方米,同比减少1.1%。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祥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何汉明先生、周林彬先生、陈秋雄先生、廖仲敏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通讯表决,黄维义先生、李丽芳女士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8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将其已获审批的部分项目授信额度168,000万元调剂给其全资子公司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热电”);同意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综合能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额度134,400万元调剂给佛燃热电;会议同意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700,000万元,并同意公司为其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49,7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担保事宜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利于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其中针对佛燃热电,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佛燃热电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公司间接持有佛燃热电80%股权,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佛燃热电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会议同意公司终止“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6,498,095.20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其及/或其所有控股子公司为操作主体与境内/境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最高不超过3亿美元(即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3亿美元,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的有效期,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其中纪伟毅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伟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8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就有关合作意向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内容,以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签署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或意向协议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天然气购销及发电项目等方面的合作,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3日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在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发电项目、购售电业务、制氢装置研发项目、交通领域的加气类项目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石成刚

  3.成立日期:2002年12月4日

  4.注册资本:3,565,913.337769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C座

  6.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船舶租赁;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批发(无存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工业生产二类1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类似交易情况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累计发生交易金额1,440,033.24万元。2019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2019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37.98%;2020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2020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54.99%;2021年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2021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50.47%;2022年1-6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交易金额占公司2022年1-6月天然气采购金额的57.00%。

  (三)履约能力分析

  自2009年以来,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多份天然气购销合同,多年来保障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气需求。中海油气电多年来履约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经查询,中海油气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协议主体: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天然气供应

  (1)中海油气电满足公司对天然气的需求,双方共同探讨长期协议的价格优化机制,保持天然气价格竞争力,共同维护市场稳定。中海油气电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每年不少于2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含2022年以来已供应气量),其中供应佛山市的天然气不少于18亿立方米。中海油气电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每年不少于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其中供应佛山市的天然气不少于30亿立方米。

  (2)双方研究形成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为双方合作项目及公司其他气电项目提供稳定、有竞争力的天然气资源。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电厂供气的,由中海油气电联同公司和电厂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对应的燃气输配工作由公司实施。

  2.天然气发电项目

  双方共同推进佛山市内的天然气调峰、热电联产及分布式能源等气电项目,具体事宜在后续相关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双方共同探讨热电项目延伸的产业开发和工艺利用,研讨后续涉及电力或热力能源利用的工业化项目。

  3.购售电业务

  双方共同开展购售电业务。中海油气电发挥发电侧统筹优势,公司发挥用电侧地区协调统筹优势,双方协作提高购售电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4.制氢装置研发项目

  按照双方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联合研发合作协议,继续推进“新型橇装天然气蒸汽转化制氢装置”的项目研发,加快布局从制氢、储氢、加氢到零部件、装备制造的完整产业链,率先启动探索商业化示范。

  5.交通领域的加气类项目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以LNG加气业务为切入点,立足佛山市主要交通通道、物流园区合作建设运营LNG加气站点。促进交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运输行业用能结构,加快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 LNG 加注站建设,保障 LNG 燃料供应。双方积极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氢、气、油、电综合能源站的投资建设。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行生效,有效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期满根据合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或续签协议。本协议订立时所基于的项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未能对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应予以终止。

  (四)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约定,对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原则性、关键性问题,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商讨确定,并视市场情况及各方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以时机成熟时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此次与中海油气电签署《合作协议》,旨在依托双方各自在天然气资源采购及销售、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项目、交通新能源及装备研发等终端项目上的优势,实现互补,进一步加强公司能源业务的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各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就有关合作意向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后续合作等内容,以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为准。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正式投资协议或具体合同签署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限售股份的情形;自本公告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686,170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05,815.2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将其已获审批的部分项目授信额度168,000万元调剂给其全资子公司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热电”);同意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综合能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额度134,400万元调剂给佛燃热电;会议同意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700,000万元,并同意公司为其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49,7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担保事宜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一)调剂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二)新增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担保额度中不含公司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源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分别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3,600万元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C区25-8号(F1)五楼507(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佛燃热电于2021年9月24日注册成立,佛燃热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8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92.76万元,负债总额3,412.31万元,净资产-19.5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9.54万元,净利润-19.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23,880.93万元,负债总额为23,890.50万元,净资产为-9.57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42.45万元,利润总额为9.98万元,净利润为9.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燃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2105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294.97万元,负债总额50,802.69万元,净资产13,492.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2,438.43万元,利润总额12,588.59万元,净利润9,431.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5,982.99万元,负债总额为52,393.07万元,净资产为13,589.9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5,522.51万元,利润总额为10,796.85万元,净利润为8,597.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南丫岛榕树湾大湾新村50号2楼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销售和进出口,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咨询。

  香港华源能于2020年1月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16.42万元,负债总额544.61万元,净资产3,371.8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5,470.53万元,利润总额996.46万元,净利润853.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3,375.77万元,负债总额为2,000.00万元,净资产为1,375.77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3.96万元,净利润为3.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香港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燃热电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佛燃热电为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前海佛燃、香港华源能提供全额担保,前海佛燃、香港华源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就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利于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其中针对佛燃热电,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佛燃热电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公司间接持有佛燃热电80%股权,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佛燃热电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担保的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005,685.25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58,344.9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5.5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