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核准,公司以2021年1月20日为发行期首日,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683,3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5.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2,399,996.2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评估费和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11,015,927.6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384,068.60元。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汇缴的各投资者认购款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0,843,2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91,556,796.24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的人民币账户中。
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200008)审验。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公司募集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注:上表预案与实际募集完成金额差额3.76元,为实际发行时不足一股余额。
2、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韩周安、韩冰、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收购爱科特剩余3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8,230.00万元,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为了保证本次股权购买交易的顺利实施,根据协议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现金对价共计28,230.00万元。公司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交易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3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及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200014)审核,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了28,230.00万元。
3、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9,219,191.18元,其中: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金额55,988,86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使用金额953,112.94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277,218.24元,合计59,219,191.18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全资孙公司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天津”)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理工雷科与中信建投、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理工雷科、雷科天津与中信建投、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除协议主体外,其他条款均相同。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按照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上表雷科防务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为活期存款。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立宁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30日股完成登记,其中新增股份25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40,507,796股增加至1,343,007,796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76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已于2022年7月22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43,007,796股减少至1,342,239,796股。
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现有七名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补选和培仁先生、冷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经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现对公司董事长进行补选。董事会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董事长补选完成之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董事会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关峻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龚国伟先生为召集人及会计专业人士。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关峻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关峻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刘捷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高立宁先生、刘升先生、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高立宁先生为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为公司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405.478万股,向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进行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因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伍捍东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因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伍捍东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以及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8、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法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因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伍捍东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9日(周五)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办法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30日股完成登记,其中新增股份25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40,507,796股增加至1,343,007,796股。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76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已于2022年7月22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43,007,796股减少至1,342,239,796股。
综上所述,公司的股份总数已由为134,050.7796万股变更为134,223.9796万股,注册资本已由134,050.7796万元变更为134,223.979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上述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2022年8月2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最新《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15至2022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示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对上述第3、4、5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周四)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一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8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选举公司
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提名和培仁先生、冷力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和培仁先生、冷力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董事会对补选董事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董事长补选完成之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高立宁先生自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高立宁先生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当选董事长之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补选高立宁先生任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关峻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龚国伟先生为召集人及会计专业人士。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关峻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关峻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刘捷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高立宁先生、刘升先生、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高立宁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和培仁先生简历:
和培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和培仁先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多年从事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任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曾先后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产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科技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和培仁先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聘为中国创业导师,曾荣获“国家产学研个人促进奖”,并被认定为“中关村高聚工程”高端领军人才。
截至本日,和培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和培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冷力强先生简历:
冷力强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大希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曾先后就职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科技司,曾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部首任部长,全程参加研发项目管理和产品化管理、技术创新体系与成本工程的建设的实施推行,是院技术创新体系的主要创建者,近年来从事高成长企业创新管理咨询工作,著有《制胜——航天与华为创新管理》,助力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和财务成功。
截至本日,冷力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冷力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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