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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73                   公司简称:希荻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4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1-6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934,389.22元,2022年1-6月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元,2022年1-6月补流账户结余利息转出32,499.13元,2022年1-6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66,602.45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45,861,499.2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33,861,499.29元,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812,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96.9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9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12,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9,037,123.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编号:2022-050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

  ● 增资金额:3,000万美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在香港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顺利推进本次增资事项。本次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也面临着海外政策变化、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 增资基本情况

  香港希荻微为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总股本为10,001,300美元。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满足香港希荻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0,241.3万元,具体以实时汇率为准)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希荻微股本将由10,001,300美元增加至40,001,300美元,公司对香港希荻微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香港希荻微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二) 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在香港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本情况: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0001,300 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4日

  住所:8/F., Gold & Silver Commercial Building, 12-18 Mercer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模拟芯片的物流、采购和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包含香港希荻微的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香港希荻微2022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通过提升香港希荻微的资本实力,增强香港希荻微自身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在国际上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境外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希荻微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在香港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顺利推进本次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也面临着海外政策变化、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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