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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同意,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174,951,77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805,158.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69,731.2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635,427.6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在2022年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2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在2022年1月24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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