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98 公司简称:赛特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24.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310.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6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42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42,739.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与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10.33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5,28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3个项目为: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 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919,782.97元。上述事项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40,000.00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
2020年8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如下调整:(1)对原“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部分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引入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并同步调整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因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建了可满足生产所需的膜生产线,公司将不再对该募投项目中2条膜生产线进行投资;(2)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办公室、研发实验室及产品试制车间等附属设施,公司将利用现有场地或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2021年2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增长需求,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净额为42,739.39万元。
注2: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资金1440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3月末结束,于2022年4月起逐步投产,自建设期至今已释放部分产能,产生效益1,661.94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由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个正常经营年度,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增长需求,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310.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6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42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42,739.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审验。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5,28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204.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782.9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40,000.00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现金管理,且该15,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于2020年8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告编号:2020-024)。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公告编号:2020-037)。上述议案于2020年8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对相关项目的调整如下:(1)对原“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部分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引入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并同步调整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因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建了可满足生产所需的膜生产线,公司将不再对该募投项目中2条膜生产线进行投资;(2) 拟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办公室、研发实验室及产品试制车间等附属设施,公司将利用现有场地或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上述议案于2021年2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21-027)。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石芳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石芳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聘任的副总经理石芳录先生具备相应任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石芳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石芳录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石芳录先生简历:
石芳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7月出生,低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工程师;1996年12月至1999年10月,任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第十研究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兰州华宇高技术应用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兰州华宇航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民用产业与国际合作处总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兰州华宇航天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调研员;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2021年12月至今,任福建赛特新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以现场和网络视频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44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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