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23054 证券简称:思特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2年1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2022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2年5月18日,鉴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6,146.4927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549.1887万股(含本数)。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4、2022年7月12日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 注销回购公司股份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222,176股。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注销回购股份。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总股本209,69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678,978.1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209,699,688 股增加至251,639,625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吴飞舟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 34,462,000股,系个人财产纠纷所致,该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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