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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为电子”)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发展,拟以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开展集团内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  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3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8,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0万元;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71,352,274.98元。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10031号)。

  (三)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1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9月28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17,000.0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为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核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50,058,795.0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人民币3,050,985,204.94元已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的439081861450银行账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17,403,548.2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49,580,776.33元,2022年上半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专户利息及通知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377,802.3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405,842.85元,2022年上半年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15,641,017.07元,累计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22,217,871.5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2,762,991.41元,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280,028,645.23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71,352,274.9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10031号)。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金额为7,237,317.67元,置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完成了全部募集资金置换,总金额为271,352,274.98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78,0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1,280,028,645.23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进度进行资金投入,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公司代码:688798                                公司简称:艾为电子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复其在未来 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程剑涛、监事吴绍夫、管少钧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杜黎明、杨婷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授权,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8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洪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5.5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93,081.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1,241.52万元,货币资金121,928.4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4.06%、5.25%、16.40%。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2.68%,流动负债合计104,448.37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7,391.66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5、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公司问询,在回购期间不排除存在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复其在未来 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程剑涛、监事吴绍夫、管少钧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杜黎明、杨婷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 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08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7日 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 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洪军

  董事会秘书:杨婷

  财务总监:史艳

  独立董事:马莉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7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 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21-52968068

  电子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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