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6,961.37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和元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464,432.14元。截至2022年3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13)号)。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607.1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6,607.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553.56万元(不含增值税),截止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54.2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5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961.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13号),认为: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元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13号)。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讴东先生、贾国栋先生、王富杰先生、殷珊女士、潘俊屹先生、袁可嘉先生、夏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GANG WANG(王刚)先生、甘丽凝女士、宋正奇先生、徐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甘丽凝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讴东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在读。1989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教师;1992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第二军医大学(现已更名为海军军医大学)基础部新药中试中心科研技术员;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讴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华源集团上海医药分公司华东地区商务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生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有限”)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和元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和元有限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讴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46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436,7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潘讴东先生与王富杰、殷珊、杨兴林、夏清梅、额日贺、上海讴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讴创”)、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讴立”)为一致行动关系,与潘俊屹先生为父子关系。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讴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贾国栋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7年1月,先后担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中国生命科学研发中心高级研究员、研究经理、研发总监;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工艺研发总监;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国栋先生通过上海讴立、上海讴创间接持有公司3,6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902,5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贾国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国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王富杰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12年10月至今,任上海复优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上海质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任和元有限董事;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任和元有限董事及采购部负责人;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和元有限采购部负责人;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和元有限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富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11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195,8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王富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富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殷珊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天津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3年5月,任上海生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3年6月至2013年8月,任和元有限销售总监;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和元有限董事、销售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723,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857,3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殷珊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殷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潘俊屹先生: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在公司科研事业部先后担任病毒平台技术员及分子平台技术员;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在公司董事办先后担任法务专员及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今,在公司投资发展部担任投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助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俊屹先生通过上海讴立间接持有公司4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25,6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之子。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俊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袁可嘉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上海伟亚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行业研究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可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可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7、夏龙先生: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任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倚锋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8、GANG WANG(王刚)先生:1957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任美国Osiris Therapeutics研究科学家;1999年8月至2003年8月,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学家;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05年6月至2017年4月,任美国FDA资深政策顾问、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资深审评员及主持检查员等;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任CFDA(现NMPA)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合规及检查的首席科学家;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任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部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ANG WANG(王刚)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GANG WANG(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9、甘丽凝女士:197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8年4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现任财会系执行主任;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理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丽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甘丽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0、宋正奇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8年1月,先后担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先后担任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2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正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正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1、徐媛媛女士: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师;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媛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晓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任江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科员;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在英国爱丁堡大学攻读信号处理和通讯硕士学位;2010年1月至2013年9月,任江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副科长;2013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江阴市委办政研室科长;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浦新潮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1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5日(星期四)至08月3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obio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1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1日下午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潘讴东先生
董事、总经理:贾国栋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徐鲁媛女士
独立董事:宋正奇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1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5日(星期四)至08月3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obio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8180909
邮箱:zhengquanbu@obios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238 公司简称:和元生物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过馥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2年上半年实际运营状况,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举高晓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464,432.14元。截至2022年3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实际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018,551.1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1,518,551.13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2月25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和元智造(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智造”)已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蓝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和元智造精准医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和元智造进行现金增资,并存放于和元智造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和元智造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监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72,500,000.00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投入,未出现异常情况及重大变化。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先期投入26,248.03万元,尚未进行置换。
3、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专项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746.44万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120,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和元智造进行现金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和元智造精准医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第2、3项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下转D1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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