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半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半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即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226.64 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2021年9月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2、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募投项目变更。
2021年5月1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5月1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2年半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35,527.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34,546.9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80.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 日期:
附件一: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一: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及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344,551.82元及资产减值损失70,338,284.29元。
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照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344,551.8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7,195,055.1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149,496.71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0,338,284.29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107,682,836.11元,计入公司 2022年半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07,682,836.11元。
四、董事会关于 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八、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潘骅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潘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潘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潘骅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潘骅先生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潘骅先生已于2022年8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潘骅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传真: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panhua@gem.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潘骅,男,汉族,1978年2月生,江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无锡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布勒设备工程(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市东寅拉链有限公司。2009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潘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40,6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潘骅先生已于2022年8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监事王健女士、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15 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成果分析
1、产能全面释放、经营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2,413.90万元,同比增长7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17.85万元,同比增长2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92,105.85万元,同比增长4.89%。
1)新能源业务领跑增长,签署百万吨级订单,稳固全球行业核心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52,230.44万元,同比增长88.71%,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75.57%。
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达到66,001吨(销售收入751,750.9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57%(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达147.82%),继续位居全球市场前二。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46,990吨,占出货总量的71%;9系超高镍(Ni90及以上)产品出货量43,086吨,占出货总量的近65%,全面实施三元前驱体材料向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升级并以9系超高镍为主导的高技术制造,进一步领跑行业;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38,600吨,同比增长超过157%,占总出货数量的58.5%。公司3C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钴出货量约6,883吨(销售收入209,563.87万元),销售量同比下降近19%(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59%);公司正极材料出货量约4,850吨,稳固了公司在国内高端电动工具用三元正极材料市场领域的核心地位。
继续夯实格林美(荆门)+格林美(福安)+格林美(泰兴)三个基地的新能源材料制造能力,夯实三元前驱体产能23万吨/年及配套镍钴锂原料体系,扩容锂回收产能,回收碳酸锂产能达到500吨/月。
锁定百万吨级三元前驱体订单,与核心客户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夯实三元前驱体全球核心地位。
未来5年,公司前驱体市场战略总订单数量近150万吨,全面推进公司未来5年新能源材料业务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实施。2022年3月,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备忘录,公司将于2023-2026年向ECOPRO BM供应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材料(NCA&NCM)70万吨,该协议为目前世界新能源材料领域最大的订单之一,展现新能源未来前景。2022年7月,公司与厦钨新能源签署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2022-2026,将向厦钨新能源供应三元前驱体45.5-54万吨。
公司核心产品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成为全球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主流产品,主流供应SAMSUNG SDI供应链、ECOPRO、CATL供应链、ATL、容百科技、厦钨新能源、振华新材、瑞普能源等全球优质客户,成为世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优质关键原料,为公司建设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核心制造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2)城市矿山业务争先绽放,动力电池回收立起新的增长极
报告期内,公司城市矿山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0,183.46万元,同比增加40.32%。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651.95万元,同比增长368.64%;回收拆解的动力电池达到8,452吨(1.08GWh),同比增长146%,公司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全面进入大规模的市场化与商用化阶段。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4,689.68万元,同比增长57.34 %,报废家电规范拆解总量437.24万台/套,再生塑料出货量约3.07万吨,同比增长54.27%。超细钴粉销售2,030吨,继续占据全球市场第一,实现营业收入88,746.40万元,同比增长29.01 %。钨资源回收利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0,287.89万元,同比增长63.86%:钨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80吨,同比增长13.7%,碳化钨(含APT、钨粉)销量达到2,150吨,同比增长18.72%。 报废机动车综合利用14.54万吨,约7.27万辆,同比增长32.18%,实现营业收入34,741.01万元,同比减少28.87 %。
2、全球存托凭证(GDR)在瑞交所成功发行上市,以绿色低碳开通中瑞通,开启中国绿色企业为欧洲绿色发展提供中国解决方案的模式
为拓展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球品牌影响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启动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瑞士证券交易所批准,格林美全球存托凭证(GDR)于2022年7月2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在中国证监会“中欧通”规则修订并实现双向拓宽适用范围后,格林美成为首批获准发行GDR项目的深交所两家上市公司之一,也是首批成功在瑞交所发行上市GDR项目的中国上市公司。
在超额配售权行使之前,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3.46亿美元,并同时获得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本次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81亿美元。全球超过50家机构投资者参与格林美本次GDR发行认购,全球顶级机构领衔认购,认购额度是计划发行额度的261%,中国境外外资机构认购占比52.5%。发行结果显示了全球投资者对格林美绿色产业的高度认同。
本次募集资本将投资欧洲的动力电池回收与新能源材料以及印尼镍资源等项目,非常契合欧洲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欧洲资本的力量,推动公司的绿色产业版图快速从中国扩展到世界。
格林美代表分别在深交所、瑞交所敲响格林美GDR上市钟
3、联手合作伙伴,逆疫而行,打响全球镍资源项目建设攻坚战
报告期内,公司应对全球疫情与全球形势变化,攻坚克难,顽强拼搏,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战斗精神,打响了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的攻坚战,从3月份起先后,新增500名工程技术人员逆疫出海印尼大K岛,推动印尼镍资源项目快速竣工、快速调试与快速运行。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工程(3万吨镍/年)已于2022年6月底顺利竣工,如期进入全面调试阶段,三个系列主体装备将按照计划产出产品。二期项目工程已在 8 月份开始全面启动规划升级与设计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韩国ECOPRO Co.,Ltd.下属公司ECOPRO GLOBAL Co.,Lt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ECOPRO GLOBAL Co.,Ltd.受让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青美邦9%的股份。截至目前,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合计持有青美邦63%的股权。公司精准把控全球行业市场发展的主动权,强化镍资源与下游市场的紧密合作,全面打造“镍资源开发—前驱体制造—三元材料制造”的供应链价值体系,携手构建全球竞争力的镍资源保障体系与前驱体材料市场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未来前驱体产能释放所需要的镍资源战略需求以及抢占镍资源先机,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投资建设印尼镍资源新增2.3万吨镍/年项目。青美邦对原有印尼镍资源5万吨/年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在原有基础设施和场地的基础上,通过设计优化与装备创新新增2.3万吨/年的产能,印尼镍资源项目产能总量达到7.3万吨/年产能,以保障公司 2026年前驱体销量50万吨远景目标的实现。
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现场
印尼镍资源项目中央控制中心现场
4、实施创新倍增计划,攻关最新一代产品技术,昂首迈入行业技术领先区
全面实施创新设施、创新人才与创新费用的倍增计划 ,促进创新成果迸发。
报告期内,新增创新人员371人(其中硕士及博士102人),截止2022年6月30日,创新人员总数达到1,421人(其中硕士及博士375人)。
报告期内,投入研发费用5.90亿元,同比增长69.94%,占比销售收入比例4.24%。
1)核心专利与技术标准批量产出,继续领跑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业务与城市矿山开采业务领域新增专利申请169件,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在全球申请专利2,624件,累计在全球授权且有效专利1,452件,其中,PCT申请54件,国外授权专利17件,覆盖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瑞典等10个国家。
报告期内,新增制定/修订国家与行业标准45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牵头/参与357项。
2)攻克多个最新一代产品的核心技术,实现“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存一代”的技术格局,多个技术成就占领技术高地。
标志性技术成就1:最新一代浓度梯度超高镍低钴(8系)核壳三元前驱体实现大规模商用化应用。2022年5月30日,公司最新一代浓度梯度超高镍低钴核壳三元前驱体首次量产发货仪式在格林美(荆门)隆重举行,公司最新一代浓度梯度超高镍核壳三元前驱体正式启运,标志公司最新一代浓度梯度超高镍核壳三元前驱体大规模量产化开始,公司成为全球大规模生产浓度梯度超高镍核壳三元前驱体的少数企业。这是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开拓创新、勇立潮头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三元前驱体生产技术和装备真正进入了行业“领先区”,将全面夯实公司在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的核心地位。
标志性技术成就2:高电压用中镍前驱体技术突破,进入大规模量产供货阶段。通过创新掺杂和特殊结构设计,制造出的电池材料可适应4.4V高电压,显著提高了三元正极材料的克容量,满足三元材料高电压化趋势,高电压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高端前驱体产品线。
标志性技术成就3:双金属掺杂五元前驱体量产开发项目完成中试,进入量产开发阶段。寻找进一步提高容量与安全的材料体系,丰富了公司多金属掺杂前驱体产品,有利于公司继续在下一代多金属掺杂前驱体市场中抢占先机。
标志性技术成就4:纳电材料技术研究进展迅速,产业化可期。镍铁锰钠电前驱体材料技术、层状氧化物结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先后通过中试,快速推进量产开发。
标志性技术成就5:四元掺杂氧化钴、高容量高循环型氧化钴、高倍率型无氨羟基体系掺铝氧化钴等系列新一代氧化钴技术获得突破,全面进入量产阶段。
标志性技术成就6:废旧磷酸铁锂废料高值化回收利用、废旧负极石墨修复及分质资源化利用技术、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快速分选、老化机理及寿命预测技术等系列退役动力电池及退役电池材料的再利用技术获得突破,全面夯实公司在退役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循环利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标志性技术成就7:镍铁合金中镍、铁同时再造新能源原料的关键创新技术获得突破,公司与青山控股合资的万吨规模的镍铁生产磷酸铁与电池级硫酸镍项目竣工,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在福安青美建成,首批产品下线,打通由镍铁合作直接生产磷酸铁与硫酸镍的工艺路线,把庞大的镍铁合金导入到磷酸铁锂材料与三元材料的原料体系,对缓解镍资源的紧缺具有现实意义。
3)创新研究项目列入国家与省级计划,获得一批重要成果
公司被国际权威科技商业媒体《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评为2021年度50家聪明公司(TR50)之一 。公司“退役动力锂电池闭路循环利用关键技术项目”获得湖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格林美(江苏)与格林美绿钨资源同时获批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同时,公司“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获批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 “新能源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与“多重不稳定场景下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获批2022年度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
4)创新设施倍增,迈向超技术研究新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启动格林美(深圳)超技术研究院的建设为主体,对格林美废物循环与新材料研究院(荆门)、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无锡)、格林美(武汉)绿色技术研究院、格林美钴产品高值化研究院、格林循环高分子材料高值化利用研究院的创新设施实施提档升级的倍增计划,截止2022年6月30日,新增投资2亿余元,完成格林美(深圳)超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并新增进口试验与检测设施100余套,新增三元前驱体、钠电材料、固体锂电材料、超高镍三元材料的试验线50余条,建成数字化多条中试试验产线、原子沉积研究室、固体锂电材料研究室、钠电材料研究室、氢燃料电池催化材料研究室等十余个超技术研究室,全面进入超技术研究阶段。
格林美(深圳)超技术研究院数字研究
格林美(深圳)超技术研究院数字研究工程试验中心
格林美(深圳)超技术研究院数字研究工程试验中心中央指挥中心
5、闭路循环,战略升级全球新能源全生命周期绿色价值链
闭路循环镍钴锂资源,实现新能源“绿色到绿色”与低碳发展。
2021年与2022年,公司先后与亿纬锂能签署10,000吨镍产品定向循环利用合作备忘录、与孚能科技签署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ECOPRO签署镍资源与前驱体全球战略合作协议、与山河智能签署工程机械电动化与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协议、与瑞浦兰钧能源署动力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亿纬锂能、孚能科技、ECOPRO、厦钨新能源、容百科技、山河智能、瑞普能源等企业的产业链战略合作,标志着公司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的战略升级,直接打通与新能源电池厂、新能源汽车厂的绿色供应链合作通道,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镍钴资源的闭路循环深度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构建全球范围的“动力电池回收—镍钴锂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钴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推进世界动力电池与新能源汽车的低碳发展。
6、循环灿烂,绿色成就成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杰出代表
报告期内,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走进格林美,密集发布系列专题报道,探寻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的生动实践。
2022年5月3日至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二十大献礼纪录片《征程》摄制组走进格林美,用镜头聚焦格林美勇敢追梦的奋斗历程,用视觉绘就格林美生生不息的绿色史诗。中央电视台走进格林美开展国家级选题项目的拍摄工作,是党和国家对格林美20余年循环产业发展及推动绿色低碳文化价值传播的充分认可。
2022年 5月 5日 中央电视台二台专题报道了格林美动力电池回收的成就。
2022年5月10日,新华社刊发《格林美:产能大释放 重回增长主赛道》的文章,报道回顾格林美2021年业绩增长成绩。
2022年6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湖北篇)》的文章,再次登载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22日视察格林美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工厂的情形:“走进武汉格林美城市矿山低碳产业园,分拣生产线的传送带将一台旧冰箱送进封闭破碎间,不到一分钟,便从出口‘吐’出了铁、铜、铝、塑料等。” 习近平总书记现场指示‘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是朝阳产业,使垃圾资源化,这是化腐朽为神奇,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希望企业再接再厉。’。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后湖北的高质量发展的成就,牢记对格林美以及中国废物处理行业的殷殷嘱托。
2022年7月22日晚上19:00,公司在深圳总部与16个园区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格林美九周年的庆典活动。公司董监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核心管理人员、研究院全体人员、总部全体人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2022届新入职大学生等参会,重温了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格林美武汉园区的经典画面,纷纷表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作为“永远的东风,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动力”,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坚守三个“绿色情怀”,在各自岗位上燃烧激情、勇毅前行、顽强拼搏,为把格林美建成世界绿色发展的领袖级企业,勇当奋斗者,争做先锋队!
7、持续推动规范治理,财务结构稳健调整,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不断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创新业绩说明会方式,首次通过视频加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超十万人在线观看,高朋满座、人气爆棚,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们一道畅想过去、分享成就、共创未来。公司顺利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经营层换届选聘工作,推进公司管理层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自2013年以来连续九年获深交所综合考评A级评定,获得监管部门充分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融资结构,中长期融资占比由2021年底的50.89%进一步增加至报告期末的56.49%。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世界银行下属机构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即国际金融公司)实现合作,落地人民币5亿元5年期贷款,此笔贷款的顺利落地体现了世界银行对公司绿色发展的坚定支持,提升了公司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企业形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渣打银行合作,成功在香港筹组3年期2亿美元可持续发展银团贷款,此次银团贷款是公司的首笔境外银团贷款,也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首笔挂钩可持续发展指标的银团贷款,助推公司资本走向全球化.
(二)其他重要事项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提名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宋万祥先生、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宋万祥先生、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鲁习金先生、王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具体组成人员为:非独立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组成人员为:鲁习金先生、宋万祥先生、王健女士、陈斌章先生、吴光源先生。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许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翔女士、张宇平先生、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张爱青先生、潘骅先生、王强先生、焦华先生、唐洲先生、张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穆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潘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潘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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