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在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并与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开展碳纳米管及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新业务,丰富公司新能源行业应用产品,扩大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 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752 号),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4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106.5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2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123,507,272.03元(不含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的置换金额),其中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41,160,113.10元,募集资金结余为77,655,696.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4月6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321,201,400.00元,其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53,201,400.00元的差额32,000,000.00元系向保荐机构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3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禾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惠电子”)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1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86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9287)两个账户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6392751442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757904632110808)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禾惠电子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4,836,106.50元低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人民币553,660,000.00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表中的“初始存放金额”为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其中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了需支付的发行费用26,365,293.50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902,150.8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98,774,735.76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1]0500096 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协定存款账户、7天通知银行存款等存款产品的余额为52,655,696.73元。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注:上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协定存款账户、“智存盈”存款产品、7天通知存款、“活利丰”活期存款产品,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开立的、可随时支取的存款,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2、截至2022年06月30日, 大额存单余额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注:①该大额定期存单于2022年4月11日提前转让收回。

  3、截至2022年06月30日,结构性存款余额25,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截止2022年06月30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已到期的部分本金和收益,均已到账。

  ②截止2022年06月30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5,000,000.00元,包括1、2022年6月10日购买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2,490,000.00元,预期收益率1.50-4.01%,期限38天;2、2022年6月10日购买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2,510,000.00元,预期收益率1.49-4.00%,期限39天。根据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05)的相关要求,现存25,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均可在2023年01月27日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新厂房的基建建设和产能扩充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变更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以下简称“拟将调整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中,后续由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拓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将从禾惠电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转出至莱尔科技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开立的“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本次调整事项不涉及新的募投项目及新的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调整的募投项目 “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根据以上《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受疫情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放缓,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将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变更及延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无异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附表1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

  注2:根据2022年5月2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变更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以下简称“拟将调整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中,相应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970,893.05元(本金,不含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以及银行手续费、账户管理费)从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转移至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业务项目名称: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10-15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已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项目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和新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市场开拓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项目进程及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市场开拓风险

  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业务布局,和公司在碳纳米管领域拥有的技术优势、碳纳米管在新能源锂电池行业的应用前景、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积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决定,但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情况、客户拓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技术风险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及技术的迭代,新能源电池、储能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可能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碳纳米管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和新业务开展存在技术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如新业务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跟不上市场发展,可能存在项目投产后达不到满足市场的能力,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要等风险。

  3、财务风险

  鉴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现金管理,确定合理的资金安排,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进程及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因素可能使得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达预期。同时,新增折旧及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5、融资风险

  公司本次项目投资资金为10-15亿元,总工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为主,需项目融资支持,如未来项目融资未能有效获得,本次项目投资存在资金不足导致项目投资损失风险。

  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年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类型

  公司拟在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并与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开展碳纳米管及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新业务,扩大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把疫情后的经济复苏突破口选在了“绿色复苏”上,碳中和也已成为全球大趋势。作为能源需求端最重要的场景之一,新能源锂电产业也成为了世界各国发展的重点,未来20年将是新能源锂电产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中信证券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需求有望达到1380GWh,增长确定性高,空间大,增速快。得益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的扩大,动力电池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需求亦不断扩大。

  目前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续航里程问题,而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是解决续航里程问题最有效直接的手段。碳纳米管作为新型导电剂可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对改善电池导电性能、容量发挥、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高镍正极+硅基负极”体系中,碳纳米管能同时解决导电率低、硅碳负极热膨胀等关键问题,是提高电池能量密度的有效手段。基于其优异的性能,碳纳米管将逐步替代炭黑等传统导电剂成为动力锂电池的主流导电剂。根据国信证券数据预测,2025年全球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需求为59万吨,市场空间达到224亿元,除此之外,碳纳米管还可应用于导电塑料、碳基芯片,仅导电塑料领域,预测2025年全球市场空间超60亿元,未来发展空间大。

  在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高景气发展的推动下,国内自主企业如天奈科技、青岛昊鑫、三顺纳米抢先布局碳纳米管赛道,进入了该领域。随着动力电池市场向巨头企业集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碳纳米管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提升,行业呈现集中度高的特点,龙头企业具有显著的优势。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新业务项目由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进行独立运营,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将利用现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与信息化系统,委派专业管理能力的人员管控实施项目,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控。同时,积极发挥公司新能源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通过各业务间的优势互补,为新业务的实施运营工作做好保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新业务审批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

  二、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法定代表人:周泮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7007939657762

  4、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1组

  5、单位性质:机关法人

  6、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年产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生产线及相关生产设施、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时间:总工期24个月,每期建设工期为12个月。

  4、项目投资总额、产值:项目总投资10-15亿元人民币,预计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值15-25亿元。

  5、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项目用地约80亩。

  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项目进度启动土地招拍挂程序,莱尔科技参与土地挂牌出让并摘牌。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

  3、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乙方项目相关规划的技术指标进行审核,监督乙方按期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

  (2)在乙方进场动工前保证基本的施工条件(七通包括道路通、给水通、电通、排水通、热力通、电信通、燃气通),保证水电气等供应稳定、可靠,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气的相关手续,乙方需提供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

  (3)在项目试生产前,保证水、电、气、汽等资源供应稳定、可靠,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治等行政审批手续,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合规手续办理。

  4、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眉山市本级新注册(或迁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眉山市本级办理税务登记证,确保企业结算地在甘眉工业园区。

  (2)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并依法缴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取得安全生产和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项目投产后,生产期间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按规定配套安全防护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乙方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5、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项目土地款总额的10%。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土地由甲方依法收回,其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及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费用自行承担。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双方向合同履行地(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开展新业务的背景和合理性

  公司以功能性胶膜材料技术及应用为基础,聚焦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重点发展新能源行业,已以新能源锂电池集流体材料—涂碳铝箔为切入口开始了新能源战略行业的布局。公司研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中的信号采集线用热熔胶膜和锂离子电池用涂碳铝箔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网储能、5G 基站等行业,与国内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具备新能源产业与客户基础。碳纳米管不仅可直接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导电塑料、碳基芯片等领域,还可以应用于动力电池集流体材料--涂碳铝箔,提升其导电性能。为加快对新能源锂电池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本次计划开展了碳纳米管导电材料项目业务,属于向现有业务领域—涂碳铝箔的上游发展,不仅可以与现有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还可以多产品结构模式更好服务终端新能源电池厂商,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获得投资收益,预计本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值15-25亿元。

  (二)公司的准备情况

  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已经提前进行了布局和筹划。

  人才储备:公司通过现有涂碳铝箔、动力电池胶膜材料方向的核心人员,以及通过设立的莱尔科技成都科创中心聘任具有纳米级碳材料及相关产品、涂碳铝箔、涂碳铜箔等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集流体材料领域人才,组建专业团队。并加快运营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扩大团队规模,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技术研发:以公司现有新能源材料研发技术,以及莱尔科技成都科创中心引入的碳纳米管核心制备技术为基础,通过公司深扎新材料行业多年的研发实力、多学科核心技术团队及全产业链能力,可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产。

  市场拓展:为保证新业务量产后能尽快实现销售,公司针对新业务引入了行业内销售人才,并借助现有新能源终端客户资源及市场拓展经验,积极开拓市场。

  资金安排:项目投资资金为10-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为主。项目投资分两期进行,一期投资金额预计为3-5亿元,二期投资金额预计为7-10亿。。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有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开展新业务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施新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布局,也是公司驶入新能源赛道的重大机遇。公司将充分利用四川省及眉山市的天然气、水电资源优势,立足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地,以靠近客户建厂为原则指导,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发展新能源电池导电材料,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暨新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短期内会增加公司现金支出,造成一定的现金流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五、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项目实施和新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市场开拓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项目进程及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市场开拓风险

  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业务布局,和公司在碳纳米管领域拥有的技术优势、碳纳米管在新能源锂电池行业的应用前景、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积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决定,但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情况、客户拓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技术风险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及技术的迭代,新能源电池、储能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可能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碳纳米管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和新业务开展存在技术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如新业务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跟不上市场发展,可能存在项目投产后达不到满足市场的能力,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要等风险。

  3、财务风险

  鉴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现金管理,确定合理的资金安排,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进程及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因素可能使得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达预期。同时,新增折旧及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5、融资风险

  公司本次项目投资资金为10-15亿元,总工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为主,需项目融资支持,如未来项目融资未能有效获得,本次项目投资存在资金不足导致项目投资损失风险。

  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年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5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5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3.85%股份的股东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22年8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股东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8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5日 15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9月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683                公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