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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2人(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徐斌元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曹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春丽女士代为表决)。因董事长未能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斌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方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方交易》(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同》(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工程项目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工程项目》(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亭江路59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8)、《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曹壮先生、陈春丽女士、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29)、《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30)、《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3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因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发生土地面积分割、合宗调整及土地容积率变化,拟与关联方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补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2022年6月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建宁集团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314.43万元(含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披露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和陈村水厂三期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54),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面积合计为110,987.54平方米的3宗土地使用权,用于满足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需要,土地转让价款为122,863,200.00元。因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发生土地面积分割、合宗调整及土地容积率变化,导致原土地出让价款调整。公司拟就该事项与建宁集团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建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2年6月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建宁集团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314.43万元(含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南宁国际经贸大厦第3层

  法定代表人:黄东海

  注册资本:20.5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整合收购;国有资产管理;排水设施、内河整治项目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排水设施和内河的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泥等其它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水务仪表检测和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二)关联关系及主要财务数据

  建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宁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4,219,892.02万元、净资产为895,882.21万元、营业收入为352,204.58万元、净利润为45,048.64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情况

  (一)土地分割、合宗情况

  公司原向建宁集团买入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所需的450105002006GB00016、0510984、0510977三宗土地。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中,450105002006GB00016宗地、0510984宗地发生土地分割及合宗的情形。450105002006GB00016宗地分割为地块A、地块B及地块1;0510984宗地分割为地块2、地块C。其中,地块1与地块2为公司受让的土地,两地块合宗后的用地面积为103652.69平方米,新编宗地号450105002006GB00461。土地经分割、合宗后,实际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较原合同约定面积减少了34.97平方米,对应土地出让价款减少38,711.79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土地容积率调整变更情况

  因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公司在该地块上同步开展了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导致450105002006GB00461宗地的容积率发生了变化。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450105002006GB00460等三宗地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用地手续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2〕472号)及建宁集团与南宁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105002006GB000460、450105002006GB00461、450105002006GB000462宗地协议书》(南自然(审)协字20220044号),450105002006GB00461宗地的容积率由0.1调整为0.178,由此增加了土地出让价款9,815,635.00元。

  在扣除因土地分割、合宗后实际面积减少的对应价款38,711.79元,公司尚需补充支付建宁集团土地出让价款9,776,923.21元。

  (三)其他事项

  鉴于上述土地分割、合宗和土地容积率调整情况,公司需与建宁集团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由公司向建宁集团补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9,776,923.21元,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1、土地分割合宗产生面积差的价格,是按原协议约定单价乘以差额面积计算得出;

  2、土地容积率变化引起的土地价格是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450105002006GB00460等三宗地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用地手续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2〕472号)以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与建宁集团签订的《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105002006GB00460、450105002006GB00461、450105002006GB00462宗地协议书》(南自然(审)协字20220044号)核算得出。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办理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地块分割、合宗,以及土地容积率发生调整的原因,导致需按有关规定补缴相关土地出让价款。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是完成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过户手续的必要条件,且交易价格根据原协议有关约定和政府有关标准核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完成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过户手续的必要条件,交易价格根据原协议有关约定和政府有关标准核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曹壮先生、陈春丽女士、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完成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过户手续的必要条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关规定及宗地容积率调整的标准核算,并按公司与建宁集团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单价,扣除因土地分割、合宗后实际面积减少的对应价款后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江南污水处理厂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450105002006GB00460等三宗地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用地手续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2〕472号)

  (三)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105002006GB000460、450105002006GB00461、450105002006GB000462宗地协议书(南自然(审)协字20220044号)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分所于2012年5月23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503)。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45层4505、4506、4507、4508、4509室,目前拥有89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0人,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目前,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最近一年净增加3名;截至2021年末有1153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11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净利润1.26亿元。为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共计230家,收费总额2.88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会计师:庾华英,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1连续三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2019-2021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019-2021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且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9日

  至2022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严红兵先生、王惠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红兵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此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①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②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2021年度不涉及试运行销售,无须对2021年度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变更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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