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1、 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内部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式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 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 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2、 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并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列入《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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