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跃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注:2020年度支出36,142,219.4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8,108,820.80元。
注:2021年度支出58,704,921.7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503,936.47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简称“专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0月13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并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本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具体说明及相关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内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在对外担保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事项发生,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中的被担保方违约而需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
2022年8月23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张志兵、监事段林庆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董事张志兵,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25%。公司监事段林庆,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625%。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张志兵、段林庆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张志兵、段林庆《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8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张志兵、段林庆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股东减持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 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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