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庆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帝迪增资50,750.4841万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其中31,240.2972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19,510.186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帝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 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 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长期大量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帝奥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帝奥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部分超募资金。
上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帝迪增资50,750.4841万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其中31,240.2972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19,510.186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帝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 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750.484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迪”)增资,其中31,240.2972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19,510.186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帝奥微对上海帝迪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帝迪增资50,750.4841万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其中31240.2972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19,510.186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上海帝迪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上海帝迪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
增资完成后,上海帝迪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51,750.4841万元。上海帝迪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海帝迪的持股比例仍为100%。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帝迪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帝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帝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帝奥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帝奥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增资人民币50,750.4841万元,以实施“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预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帝奥微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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