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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股东谭纯女士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减持计划实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谭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7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19%。本次权益变动后,谭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79,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谭纯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谭纯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本公告中如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其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谭纯)》。

  3、本次权益变动后,谭纯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菱电电控股票代码:688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纯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北街1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北街1号院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2年8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菱电电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如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因自身资金需要,公司股东谭纯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736,842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37%。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纯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谭纯女士持有公司2,579,984 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中,谭纯女士持有的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纯女士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93,7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电话: 027-8182258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 2022年8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谭纯)

  日期:2022年8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谭纯)

  日期: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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