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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02                                公司简称:斯瑞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参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9,30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910,828.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12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3月4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斯瑞扶风先进铜合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305,849,171.76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人民币305,849,171.76元(已支付发行费用4,663,212.16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01,185,959.60元,上述资金均已完成置换),募集专户仍有31,354,589.61元(其中包含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9,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4,7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4,5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的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各子公司执行董事与相关金融机构在前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共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所涉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贴现、票据承兑、保函、保理、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押汇等业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方式。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及确定授信申请金额。

  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类型等在实际授信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各子公司执行董事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共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本次授信额度具体明细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西安斯瑞先进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期限、金额、授信条件等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公司,由公司子公司西安斯瑞先进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斌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期限、金额、授信条件等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三、接受担保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西安斯瑞先进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斌先生为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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