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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23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三方共同投资,在安徽省宁国市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公司以货 币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详见2022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2022年4月26日,公司与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资合同,双方在浙江省诸暨市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120万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杭州睿策以货币资金出资53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4.0575%的股权,以总计人民币4,393.1476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博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琮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同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若木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减资23,566,300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完成后,万安智驱的注册资本由68,566,300元人民币变更为45,000,000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产销持续增长,安徽万安项目产能也在提升扩大,导致电力需求量增加,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电费金额7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电费金额总计为1650万元。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环境为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哲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产销持续增长,安徽万安项目产能也在提升扩大,导致电力需求量增加,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电费金额7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电费金额总计为1650万元。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环境为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2022年8月23日分别与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峰嘉成”)、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鼎峰”)、嘉兴博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物投资”)、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风交银”)、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目创投”)、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邦创投”)、上海琮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琮晞”)、共青城同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驰投资”)、共青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投资”)、深圳若木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若木资本”)、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海聚锐”)(以上统称“受让方”)签订了《关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驭科技”或“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上述受让方,公司本次转让给上述受让方的股权比例总计为4.0575%,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4,393.1476万元,本次转让前公司持有同驭科技14.1742%股权,转让后持有同驭科技10.1167%股权。

  2、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CFQYL1W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峰嘉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丁岚)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7)合伙期限:2021年11月10日至2030年11月9日

  (8)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9号二层205室

  2、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7DED3TXM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鼎峰合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李峰)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4日

  (7)合伙期限:2021年12月14日至2028年12月13日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6室-47

  3、嘉兴博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嘉兴博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D9MT0B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窦伟中)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

  (6)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

  (7)合伙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37年6月4日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55室-64

  4、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M7M44U

  (3)类型: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辕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熊家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6)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7)合伙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30年11月29日

  (8)主要经营场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2MB地块南太子湖创新谷二期5A号楼102

  5、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U2DAL5E

  (3)类型: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世伟

  (5)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6)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7)成立时间:2021年6月2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5002-869号

  6、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T6D6207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委派代表:彭志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6)成立日期:2021年5月12日

  (7)合伙期限:2021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11日

  (8)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95

  7、上海琮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上海琮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Y48E5D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薇薇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

  (6)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7)合伙期限:2021年5月20日至2051年5月19日

  (8)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路3131号2幢J

  8、共青城同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共青城同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THDJ34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海侠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6)成立日期:2021年1月7日

  (7)合伙期限:2021年1月7日至2051年1月6日

  (8)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9、共青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共青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GJP655D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伟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6)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

  (7)合伙期限:2022年2月23日至2042年2月22日

  (8)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10、深圳若木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深圳若木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2U59XE

  (3)类型:有限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婧煊

  (5)经营范围: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7)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渔一社区后海大道1021号BC座B302K2

  11、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J5P1G0D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洪林)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7)合伙期限:2021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5-1室

  (二)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上述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述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KGB8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法定代表人:舒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3289.4227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

  (7)营业期限:2016年9月9日至2046年9月8日

  (8)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永路328弄79号1层、2层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软件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情况

  

  (11)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2022年5月23日签署的《关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约定,该轮各投资方投资完成后,同驭科技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2.03亿元,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以前述估值为依据按9折计算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即本次交易的总估值为10.827亿元,确定同驭科技4.057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393.1476万元。

  五、股权转让后公司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同驭科技14.1742%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同驭科技10.1167%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六、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转让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或各受让方):

  1、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嘉兴博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东风交银辕憬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上海琮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共青城同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共青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深圳若木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

  (1)万安科技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人民币133.471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各受让方,各受让方同意以总计人民币4,393.1476万元的金额受让该股权,占目标公司4.0575%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万安科技转让目标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也包括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被转让股权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自交割日起,各受让方就本次受让的股权享有目标公司权益,包括不限于目标公司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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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受让方应保证其依据本协议向万安科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来源合法,并且各受让方有足够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万安科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万安科技、各受让方各自承担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5)在交割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完成与此次转股交易相关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仅因工商部门办理程序延误的情形除外),万安科技和各受让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办理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向各受让方交付证明已完成前述变更登记的文件。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及条件

  各方同意,各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且 “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先决条件” 满足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上述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万安科技指定账户。

  3、万安科技的承诺及保证

  (1)万安科技保证转让的该部分股权已实缴出资,万安科技保证其转让给各受让方的目标股权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及至转股交割日是真实、合法拥有的,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股权质押、收益权信托、表决权委托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2)本协议生效后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期间,万安科技保证不会采取任何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目标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3)针对本次股权转让,除受让方外的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2)如各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时限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各受让方应向万安科技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逾期未付部分的1‰日计;逾期20日以上,万安科技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且不免除各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能视为守约方对其权利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的一切权利。

  5、修改及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6、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生效后出现的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所有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事件发生48小时内向各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各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

  7、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其解释。

  (2)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并经万安科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排、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涉及产生关联交 易或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形。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现金 流。

  八、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可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对外投资质量,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将产生一定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九、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度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受让方关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2年电费金额为950万元。

  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产销持续增长,安徽万安项目产能也在提升扩大,导致电力需求量增加,除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外,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电费金额7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电费金额总计为1650万元。

  2、关联关系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环境为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关于增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表决。

  陈锋、陈黎慕、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姚焕春为安徽环境董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观群

  (2)出资金额:15,05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4)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5)经营范围:承接环境治理、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用、民用、特种管材及管件、模具、机械部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制造、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股东构成:

  

  (7)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86%的股权),万安集团为安徽环境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安徽环境68.11%的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环境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因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产销持续增长,安徽万安客户订单增加及项目产能提升扩大,导致电力需求量增加,本次增加电费需求量,以满足安徽万安目前生产发展的需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意见

  我们对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事项概述

  1、减资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驱”)减资23,566,300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完成后,万安智驱的注册资本由68,566,300元人民币变更为45,000,000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万安智驱100%的股权。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88QM45D

  3、住    所: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俞迪辉

  6、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伍拾陆万陆仟叁佰元

  7、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8、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6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轮毂电机产品与部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与部件;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产品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四、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万安智驱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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