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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3: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吴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亲自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饶金土先生、黄建樟先生、芦文伟先生通讯表决,董事张浈明先生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饶金土先生、黄建樟先生、芦文伟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二、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1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1元,共计募集资金96,72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4.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88.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0.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5号)。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9元,共计募集资金64,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94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2018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63.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号)。

  3. 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浙商证券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理财产品3,000.00万元。

  3. 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账户实际募集资金结余56,596.16万元,含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理财产品9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9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本公司与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18年8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1个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有2个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有4个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2年0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附件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路基路面设备、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2年0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1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亲自参与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周中军先生、盛刚亮先生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监事吕江英女士、李锋女士、周中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1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化工股权转让事宜。2022年2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江宁公司和大风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给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3月4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5,969.6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26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完成了“基建+化工双主业发展”向“聚焦基建工程主业”的回归,为公司稳步进入全国建筑业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2.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本报告期期初,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票786,220,976股,占公司总股本57.15%。报告期内,由于“交科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省交通集团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稀释,截至2022年6月13日,省交通集团持股比例为44.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5月14日、6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票786,220,976股,占公司总股本43.05%。

  3.完成子公司浙江交工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赎回。浙江交工于2019年4月19日实施发行的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并计划于2022年4月23日行使赎回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报告期内,公司已赎回4亿元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4.提前赎回“交科转债”。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交科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23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交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24元/股)的130%(含130%)(即6.81元/股)。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交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交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登记在册未转股的“交科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科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已全部赎回尚未转股的“交科转债”42,081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支付赎回款4,216,937.01元。同时,“交科转债”完成在深交所摘牌。

  5.向浙江交工增资10亿元。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浙江交工权益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拓展竞争能力,适应基建施工行业变化,更好把握市场机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浙江交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5月31日分别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3)。

  6.关于政府征收浙江交工地块进展情况。根据杭州市城市控制规划及西溪谷建设发展要求,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受杭州西湖区政府委托,意向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路517号、519号、521号地块的房地产。报告期内,上述征迁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浙江交工积极配合,腾空相关房地产移交给指挥部并收到相关实物补偿。下一步,浙江交工将与指挥部对接讨论相关产权办理等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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