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2022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此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通过信函等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9:30-11:30,14:00-18: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四楼,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卞晓彤
联系电话:0755-82739188
邮箱:hygj@capol.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四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9
2、投票简称:华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30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44,747.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66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3,055.0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889.5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5,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3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发闲置募集资金13,8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25,700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共计募集资金51,53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04.4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2月19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948.55万元,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848.78万元,为了提高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以上两个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变更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此次变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同时,公司将根据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评估投入,在项目总投资额度内,优化项目投资结构,确保投资效益。
2、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原因
“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月。受东莞产业园办公场地建设进度、疫情影响下员工难以大规模的异地调派、子公司资质与资信限制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因此,公司拟将以上两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将导致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相应延后,因此,公司将相应调整“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及“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4年6月。
3、变更后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2618
注册资本:19,60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崇武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41亿元,净资产14.9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8.76亿元,净利润1.31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项目变更后需取得的审批或备案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顺应经营管理实际变化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完结,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51%的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智造”、“借款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5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润阳智造另一股东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按其49%的持股比例向润阳智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5万元的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额度展期一年。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润阳智造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持其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同意根据原合同条款中关于借款展期的约定,将上述借款额度的期限延长一年。
润阳智造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储倩为唐崇武的配偶,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RCC50F
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法定代表人:唐崇武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建筑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石膏预制构件,建筑用铁制模具制品、轻质装饰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现场施工咨询顾问,预制构件施工安装,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润阳智造5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
2、股东结构
注: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润阳智造的资产总额为16,668.69万元;负债总额为10,293.01万元;净资产为6,375.6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6,371.08万元,利润总额为1,474.40万元,净利润为1,291.5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润阳智造的资产总额为18,97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2,251.26万元;净资产为6,724.72万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585.19万元,利润总额为465.38万元,净利润为349.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润阳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借款协议书》所有条款有效;
2、借款展期期限1年,自2022年8月25日起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制定借款利率,并结合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润阳智造未提供资产抵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原则合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润阳智造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持其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及另一股东华润水泥共同以持股比例为限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开、公平,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提升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润阳智造另一股东华润水泥按其49%的持股比例向润阳智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5万元的借款,确保了合资与合作的公平性。此外,公司通过向润阳智造派驻管理人员参与其运营,及时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已对借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可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预警,便于公司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日常经营形成的往来款,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产生的利息为12.81万元,润阳智造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两个季度的利息,合计9.83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润阳智造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38万元。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除上述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人民币408万元外,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1、润阳智造为公司持股51%的参股公司,是从事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部品部件生产应用的综合型企业。向其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有助于其业绩目标的实现,对公司装配式建筑的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2、润阳智造的股东背景良好、实力较强,公司通过派驻管理层人员,对其形成透明、有效的管控,经营风险可控。
3、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
4、本次借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对借款收取相应的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借款展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润阳智造借款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3年8月24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际借款额及借款时间均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借款利息如约支付,公司未发生财务风险。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符合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目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展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整体利益,润阳智造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完备。因此同意上述借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润阳智造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同意本次借款展期。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414,728.45元,明细如下:
注:应收票据逾期转入应收账款导致应收票据坏账损失为负数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誉,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414,728.45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34,414,728.45元。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仅为账面计提,实物资产并未随之减少或灭失,对公司运营资金及现金流没有实质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崇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顺应经营管理实际变化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完结,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储倩为唐崇武的配偶,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因此以上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唐崇武、储倩、龙玉峰、徐清平在本次表决中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名赞成,4名回避,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晴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润阳智造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同意本次借款展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以及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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