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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94,245,744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4号)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分别向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道航”)和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219,400,137股、311,831,909股、589,041,096股和273,972,602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5.35元/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将于2022年8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2021年11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2,494,930,875股A股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16,379,509,203股增加到18,874,440,078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其他股本变动事项(包括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该等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94,245,74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此外,根据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香港”)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其于2019年8月29日完成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022年8月29日,吉祥香港认购的517,677,777股H股的禁售期结束。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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