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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38                                公司简称:清溢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2号文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清溢光电”)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元,共计募集资金58,650.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84.4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985.28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99.12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3,36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33.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996.35万元(含利息)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该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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