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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5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8,952,830.19元,余额为人民币596,047,169.81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96,047,169.81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44,669.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702,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8JNA40251号《验资报告》。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5,001,2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27,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718,179.25元,余额为人民币495,408,820.75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408,820.75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73,596.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735,223.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40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464,994,754.6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10,499,214.6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4,520.40元。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40,621,754.00元,其中:年产50万台冷链终端设备项目使用9,004,754.00元,商用立式冷藏展示柜扩大生产项目使用0元,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31,617,000.00元。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2,464,609.15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085.00元。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22,843,800.00元,其中:年产50万台冷链终端设备项目使用0元,商用立式冷藏展示柜扩大生产项目使用0元,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2,843,800.00元。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717,750.04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528,460,308.6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13,681,573.8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605.4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918,159.82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1,918,159.82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60,000,000.00元。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智能冷链设备及商用自动售货设备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36,506,718.2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4,495,001.3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64.00元。

  2021年度,公司智能冷链设备及商用自动售货设备产业化项目使用112,947,990.70元,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12,099,286.72元,支付银行手续费92.00元。

  2022年1-6月,公司智能冷链设备及商用自动售货设备产业化项目使用14,476,308.00元。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5,143,470.9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47.92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智能冷链设备及商用自动售货设备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163,931,016.9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21,737,758.9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03.9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1,541,661.96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1,541,661.96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3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9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7月3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60,000,000.00元。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330,0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37,784,887.40元。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37,784,887.4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对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对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2年1-6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对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对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2年1-6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万台冷链终端设备项目”和“商用立式冷藏展示柜扩大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已于2021年9月核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8,120,342.03元已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已于2021年8月核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282.11元已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万台超低温冷链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商用立式冷藏展示柜扩大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相应的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原项目主要规划生产超低温冷柜、冷链物流配送箱、社区生鲜自提柜等产品,应用于高档餐饮、高端家庭、医用行业、生鲜电商行业等,主要用于拓展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抢占新兴市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2015年规划原项目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项目整体的市场规模低于预期,投资回报期变长,若继续按计划投资原项目将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从审慎投资角度出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缩小原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商用立式冷藏展示柜扩大生产项目,且原项目已投入的厂房和设备等在新项目中继续使用。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扩大“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变更募投项目相应的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当时对研发场地和研发能力的迫切需求。公司上市后,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企业和产品形象不断提升,对冷链设备研发中心的技术研发能力、实验和检测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新品陈列、企业形象展示的要求均大幅提高,因此有必要增加冷链设备研发中心的研发设备投入和功能拓展项目,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研发和展示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上述募投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数量:9,219份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一)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注销数量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3人,合计拟注销数量共计9,219份,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276,087,287股的0.0033%。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对于上述8名激励对象,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31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6,087,287股变更为276,053,4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76,087,287元变更为276,053,45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  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东海

  5、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6、邮件地址:dm@chinahiron.com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梅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5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3号)的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75,62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26,414.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3,773,565.5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1,575,62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52,197,942.5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JNAA40078)。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金额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资金可以在可用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能够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1,797.94万元,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3.55%。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待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4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618股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88元/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3,213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8.39元/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6.8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18股,按照18.39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213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19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5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chinahiron.com)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9)。

  3、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4、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是2019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7.18元/股,并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10、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7.1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3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1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后续公司将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6.188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邹治臣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10,618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3,213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已由15.51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已由18.69元/股调整为18.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8元/股;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39元/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831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0,618股,回购价格为6.88元/股;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3,213股,回购价格为18.3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6,087,287股变更为276,053,4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邹治臣,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邹治臣、丁北峰、徐法伟、周光雨、侯亚茜、李国友、赵淑娟、吕佳欣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经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回购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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