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飚先生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2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8,001,5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32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34,794,1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3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207,4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75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9,214,05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17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8%;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21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二)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8%;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21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8%;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21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49%;反对10,420,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0,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33%;反对10,420,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4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32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167%;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2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3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64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2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1%。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8%;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21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8%;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0%;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212%;反对10,417,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66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8、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9、 偿还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10、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5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0%;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3%;反对10,420,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41,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04%;反对10,437,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5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54,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20%;反对10,437,1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15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41,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04%;反对10,437,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5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54,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20%;反对10,437,1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15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44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17%;反对10,43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41%;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58,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834%;反对10,432,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04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六) 关于拟参与竞拍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7633%;反对12,249,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633%;反对12,249,1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18,787,521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七)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367,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62%;反对5,511,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9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9,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25%;反对5,511,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5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八)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367,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62%;反对5,511,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9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9,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25%;反对5,511,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5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九)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109,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74%;反对10,769,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84%;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1,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2233%;反对10,769,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64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 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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