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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2022年2月28日,公司举行工业园二期一号楼项目开工仪式,该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24年完工。项目将助力公司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先进制造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行业龙头优势。

  2、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85,181,622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285,181,622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5月10日,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共建的图像识别与飞行控制联合实验室,双方将以联合实验室为依托,重点围绕图像识别与飞行控制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提升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共同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发展。

  4、公司生产的QC系列智能人证核验测温仪入选武汉市“数字卫兵”设备名录,已在江岸区政务服务大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试点部署运行,公司将继续研发适应各新兴民用领域的红外测温产品,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科技力量。

  5、近期,公司工业设计中心再次获得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授牌,继2017年公司首次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后,公司已连续两次复核通过,标志着国家工业设计最高权威部门对公司工业设计实力的持续认可。

  公司被工信部评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子公司高芯科技入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评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体现了国家对红外产业的重大关注和鼎力支持,极大肯定了公司在持续引领红外科研创新能力方面的贡献。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2年3月31日,子公司高芯科技摘得“2021中国最具影响力物联网传感器企业奖”。 红外探测器作为物联网行业最重要的传感器之一,已经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医疗防疫、消防救援、工业测温、户外运动、无人机载荷、辅助驾驶、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领域。作为国内红外热成像核心器件领域的头部厂商,高芯科技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专业的非制冷和制冷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模组、红外机芯组件以及整套红外热成像及红外测温应用解决方案。随着高芯科技实现红外核心芯片小型化、低成本、高可靠性、大批量交付,红外热成像技术将应用于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2、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高德光创为项目建设主体,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投资约13.2亿元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光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3。《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张燕女士的提名,对黄建忠先生任职进行调整,改聘黄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经理张燕女士的提名,对黄建忠先生任职进行调整,改聘黄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黄建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黄建忠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讲师。2002年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司(现高德红外)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总工程师,担任过多个国家级J工产品的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先后主持了公司多款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中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成像仪获科学技术部颁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IR系列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像仪》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高性能红外成像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应用》获湖北省科技技术进步一等奖,《高帧频、大面阵红外成像关键技术及装备》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空地DD红外制导光电成像系统》获J队科技进步贰等奖,2017年荣获“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获武汉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建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53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建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4,260,19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34,896,919.56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377,062,004.33 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万元,已到期金额100,000.00万元,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50,000.00万元,已收回1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33,088,161.46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2年4月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22年4月18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的情况详见下表: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29,283,264.24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1,158,767.01元,理财投资收益8,124,497.23元(以前年度存款利息收入10,889,972.09元,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手续费支出合计60,098.69元(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54,550.13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7,985,081.02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716,947,672.89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245,781,693.45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投入228,193,710.35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877,062,004.33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377,062,004.33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48,300,088.86元。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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