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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56版)

  (上接D156版)

  

  于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12月31日,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以发票日期或收入确认日期,较早者为准)分析如下: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vii)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i) 其他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财产险等。

  于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viii)分部信息

  本集团主要经营与石油相关的产品、服务与活动。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包括:勘探与生产分部、炼油与化工分部、销售分部及天然气销售分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分部信息如下:

  

  

  5.3.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1)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  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7  披露其他资料

  除上述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46(3)段规定予论述之其他事项,与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之资料比较无任何重大变化。

  8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标准守则》条文,在向各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确认已于本报告期内遵守《标准守则》内载列的所有标准。

  9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一直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惟下述报告期内发生的变动除外。

  2022年4月29日,刘跃珍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卸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刘跃珍先生辞任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3名减少至2名,低于《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规定的最低要求。2022年6月17日,谢军先生加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本公司目前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10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蔡金勇先生、谢军先生及蒋小明先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焦方正先生、黄永章先生及任立新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蔡金勇先生及蒋小明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

  证券代码? 601857? ??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2-03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4至25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和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9人。董事侯启军先生和焦方正先生因其它公务不能到会,已书面委托董事黄永章先生和任立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于2022年6月9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2022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董事会决定以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258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370.76亿元,其中:A股股息人民币328.02亿元,H股股息人民币42.74亿元。

  本次中期股息将派发予2022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公司将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议案,戴厚良先生、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焦方正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和谢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除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出具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事业公司)与切尼尔能源公司下属子公司切尼尔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和采购协议。按照销售和采购协议约定,公司为国际事业公司在销售和采购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履约担保,如国际事业公司未履行到期付款义务,公司就国际事业公司未支付的金额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担保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50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等专业公司更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能源新材料战略规划,并结合专业公司发展定位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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