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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8                                        公司简称:沃尔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继锋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53,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4.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57.84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320.31万元(含结项补充流动资金2,966.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00.8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07.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907.64万元,含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余额3,5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分别与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以及投入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463.89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和“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6,532.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尚有节余超募资金876.21万元存放在超募资金账户中。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966.8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沃尔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信建投对沃尔德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焕超先生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李娟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娟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3821079

  传真:0573-83589015

  邮箱:lijuan@worldiatool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情况,考虑适当宽松的备用额度,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追加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简历

  李娟:女,汉族,中国国籍,1984年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6年6月至2007年10在沧州三丰西服有限公司外贸科工作;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在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郊肉类制品分公司企管部工作;2008年7月至2016年4月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从事信息披露工作;2016年4月至2021年6月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起至今在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目前,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雪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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