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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00                                       公司简称:联瑞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5,973,4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38,688,03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24,661,430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4.5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619,938,007.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5,973,4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38,688,03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24,661,43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股本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5日,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号)核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9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339,952.00元,扣减发行费用68,479,21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860,736.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11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 G170323505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7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7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待支付尾款金额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在确保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动的前提下,对研发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组成进行了优化,调整了部分设备投入。

  2、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累计实现收益236.95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16.1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联瑞新材本次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该事项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联瑞新材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9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6 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9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邮箱:novoinfo@novoray.com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号)核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于2019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9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339,952.00元,扣减发行费用68,479,21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860,736.34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531,968,258.42元,包括未划转的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07,522.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11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 G17032350569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368,503.04元(其中部分发行费用8,685,849.06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687,381.69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826,178.56元(其中部分发行费用5,248,113.22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0.00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09,865.95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3,972,361.40元(其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0.00元 ),结项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4,577.77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05,797.81元;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788,643.38元(其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0.00元 ),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4,649.6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3,955,686.38 元,结项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4,577.7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097,695.0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1,085,689.3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4,125,687.48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36,960,000.00元,存入证券账户尚未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1.8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9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连云港海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0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14,125,687.48元,其中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16,119,108.77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1,413.68元。鉴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7006000013000018695)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基本户4,938.13元;同时,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2022年6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户余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021,724.10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788,643.38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以及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90,346,325.81元。

  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11月1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0,346,325.81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7032350603号”《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49,315,905.36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41,030,420.45元于2020年1月7日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账户余额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319.43万元。2019年12月17日及2020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0年1月7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1年1月22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1年12月29日及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69,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2022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7,000,000.00 元。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年8月13日及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7006000013000018121)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5,598,302.5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65503600000529)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8,694,909.6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99008155810888)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8,731,365.5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银行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5,973,4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38,688,03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5,973,400.00元变更为124,661,43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5,973,400股变更为124,661,43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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