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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高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8年24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2年8月25日完成,修订后的《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2年8月25日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旗下部分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模板 XBRL 第 5 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于2022年8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1.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4.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343,C类基金代码:015344)已于2022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22〕175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22年7月19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10月18日。

  根据市场情况,为更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根据《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2年10月18日提前至2022年8月30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2年8月30日,自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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