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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8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于2012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函(中证协函[2013]63号)。管理人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原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1日签发《关于准予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646号),准予原集合计划合同变更。  

  2022年08月08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征询意见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业绩比较基准、申购赎回、巨额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方面并相应修订原集合计划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08月26日起生效。  

  自2022年08月26日起,“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自2022年08月26日起,原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自动转变为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328,管理人网站:www.dgzq.com.cn。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集合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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