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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核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57,180.00股,发行价格为148.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02.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4,733,678.4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35,059.91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8,000,000.00元、律师费4,800,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45,283.02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789,776.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363.6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文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0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9,467,414.6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10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11月置换先期投入69,467,414.6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5亿(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14,445,859.19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0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90,009.34万元的比例为29.996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1年10月0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承诺: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后的12个月内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0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262.8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022年07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已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元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3:项目尚未开始,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线上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也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会同意出具并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0,720,20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46,922.23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出具并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目前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09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出具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0,720,20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46,922.23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并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09月13日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三、上网公告附件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1楼会议室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2年0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09月09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504室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 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ya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08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7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7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楠 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钱佳美 女士

  独立董事:蒋守雷 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7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 至09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ya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袁宜璇 张子怡

  电话:021-60791797

  邮箱:ir@puyasemi.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766                        公司简称:普冉股份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0,720,20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46,922.23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1%。

  如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待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08月25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09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0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2年07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8,262.8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述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全面化的业务体系水平。

  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及上述公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尽快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程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并非长时间的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同时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09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也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普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0,018,798.82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0,720,20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46,922.23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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