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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口径为:该类型关联交易金额占该类型交易的总体金额。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杭州三海电子有限公司

  

  3、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北京集诚泰思特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5、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锦州辽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设备采购、办公场所租赁、提供相关服务销售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五)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七维”)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74.3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七维。根据该募投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公司拟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81.9万元向江苏七维进行增资。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江苏七维募集资金专户,增资完成后江苏七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江苏七维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该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江苏七维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江苏七维100%的股权,江苏七维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已同意由江苏七维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江苏七维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进行增资,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进行增资,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进行增资,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8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 2022年8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  9: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2年9月9日17:00 前将上述办理登记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ecurity@cd-screen.cn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有关登记文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信函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7:00 前送达,最终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联系人:成都思科瑞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9140831

  电子邮箱:security@cd-screen.cn

  2、会议安排: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 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须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公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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