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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5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21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项目投资协议书>实施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项目投资协议书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已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于近期与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长兴”)签署了《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徐旭东先生将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成为科佳长兴的股东,并持有科佳长兴18%股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3,15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佳长兴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旭东先生、陈兴方女士、徐曦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上述议案,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本次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本次增资前)

  关联方名称: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D18DM22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福路3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功坚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1-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佳长兴总资产25,322.91万元,净资产5,302.5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468.01万元,实现净利润86.50万元(数据经湖州金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持有科佳长兴18%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科佳长兴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科佳长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项目投资协议书》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暂定名,具体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规模为13.66亿元;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项目后续尚需履行相关审批事项,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调整、本项目采用的新技术和设备能力的放大等是否成熟、项目投产是否达到预期水平、市场环境变化、潜在的资金财务风险等也将对收入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协调相关资源要素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未来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突破产能瓶颈,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南浔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模具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生产、加工项目。

  现基于行业发展及市场前景的充分分析和论证,结合公司现状及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精密”)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进行“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暂定名,具体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为准)投资建设,项目预估总投资13.66亿元。

  (二) 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项目投资协议书>实施进展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后续进展的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主申报)

  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7ED17L2A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3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13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工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旭升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暂定名,具体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配套的轻量化精密铝合金零部件,拟生产的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总成、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壳体、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壳体、新能源汽车悬挂系统壳体等;

  3、项目投资规模:13.66亿元;

  4、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项目选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规模,巩固公司作为该领域龙头企业的地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鉴于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后续尚需履行相关审批事项,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规模、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资金主要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较大的财务费用,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3、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调整、本项目采用的新技术和设备能力的放大等是否成熟、项目投产是否达到预期水平、市场环境变化等也将对收入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协调相关资源要素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  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8月26日-9月3日),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0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5日下午15:00-16:00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5日(星期一) 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3、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

  财务总监:卢建波先生

  独立董事:李圭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9月5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 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以文字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二)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小芬、陈佳伟

  电话:0574-55223689

  邮箱:xsgf@nbxu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忠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418.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81.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98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8月,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1.2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2年1月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96.38万元。

  (三)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0.9亿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含人民币9.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9.10亿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351.22万元。

  [注2]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分2年达产,自2021年12月起产生效益,并逐步达产。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处于初始投产阶段,实际产能以及产量尚在爬坡期。

  [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3,296.38万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精密加工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21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佳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陈佳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目前陈佳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电子邮箱:xsgf@nbxu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陈佳伟先生简历

  陈佳伟,男,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经济师(金融),会计师。历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慈溪市支行职员、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2022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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