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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或“甲方”)于2022年8月21日与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腾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鲸域基金”或“乙方”)签署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腾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书》”),国城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鲸域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交易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书》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即为人民币17.11元/股,合计人民币97,5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 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城集团通知:经友好协商,国城集团与鲸域基金于近日签署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腾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细化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价款支付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须在甲乙双方及质权人共同办理解除标的股份质押及过户登记的前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存放2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用于偿还交易标的股份所担保的甲方债务,并确保标的股份在交易过户当日解除并注销质押登记,且能够顺利变更过户至乙方名下。

  2、乙方向上述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即:455,500,000.00元(大写:肆亿伍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3、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第二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即:194,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4、剩余股份转让款共计325,2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伍佰贰拾柒万元整)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24个月内支付。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相关内容,不涉及股份数量、交易价款、交易主体的修改。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鲸域腾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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