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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7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120.82万元。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2022年上半年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品等价格上涨,市场供需变化较大,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公司”)、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外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达热电”)之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33,560.43万元,公司对前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310.00万元。

  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上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调整后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上表中“双环科技”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卅物流”指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化机公司”指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南坪仪表”指重庆南坪自动化仪表厂有限公司;“青海黎明”指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锦程万和” 指宜昌锦程万和物流有限公司;“安卅物流”指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住所:宜都市枝城镇滨江路70号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经查询,大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住所: 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经查询,楚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雨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住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主营业务: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的“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的转口贸易;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煤炭(不得面向限制区域)、管道设备、农机具、焦炭、铁合金、冶金炉料批发;化工产品(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化肥产品、通用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及咨询;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石灰石、煤渣、文具用品、劳保用品、谷物、油料、豆类、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经查询,海利外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永刚

  注册资本: 19,340万元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主营业务: 电(热、汽)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购售电(热、汽)业务;电(热、汽)能的生产;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运营;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电厂废旧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上门维修(以上两项凭资质证经营);电力物资、设备导购、公司在本期建设规模为2台15万千瓦热电燃煤机组并网发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经查询,乌达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1.2022年3月31日前,大江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大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2022年3月31日前,楚星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楚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2022年3月31日前,海利外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海利外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4.2022年6月8日前,公司副总经理熊业晶在乌达热电兼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乌达热电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新增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磷矿、设备等原材料;向关联方采购电、蒸汽、燃料、动力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液氨、硫磺、尿素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运输、维修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原材料、产品的快捷高效运输。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依法合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9. 特别提示: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需遵守宜昌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9日8:30-11:30及14:3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完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1.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完成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推进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氨醇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化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17.08%,且不超过30%。

  (三)投资建设氨醇项目,完成新宜化工增资

  1.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为加快公司合成氨产业技改升级,保障公司终端产品原料供给,同意以新宜化工为项目主体,投资356,786万元,在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建设55万吨/年氨醇项目。项目的主要产品为46万吨/年液氨和9万吨/年甲醇,并副产约2万吨/年硫酸。其中,甲醇用于公司下游的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项目;液氨用于公司下游的磷铵项目,无外售量。该事项经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为支持氨醇项目建设,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宜化工增资10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宜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0万元。2022年5月24日,新宜化工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四)完成对邦普宜化新材料、邦普宜化环保增资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为积极推进邦普宜化新材料项目建设,同意宜化肥业拟以其持有的江家墩矿业100%股权对邦普宜化新材料增资。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123,549.20万元,宜化肥业对邦普宜化的出资比例仍为35%。邦普宜化新材料项目的主要产品为30万吨/年磷酸铁、20万吨/年硫酸镍等。邦普宜化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

  2.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为开展磷石膏和磷尾矿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意公司对邦普宜化环保增资17,640万元。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环保注册资本变更为36,000万元,公司持有邦普宜化环保49%的股权。2022年6月6日,邦普宜化环保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五)对松滋肥业增资、对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增资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为寻求外部战略合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开征集投资方对松滋肥业增资扩股。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投资方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每1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4048元的价格,认缴出资额不低于53,989.6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8,431.37万元),取得松滋肥业49%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松滋肥业注册资本变更为78,431.37万元,宜化肥业持有松滋肥业51%股权。2022年5月20日,松滋肥业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宜化肥业以松滋肥业审计期间实现损益分配1,958.79万元后的20,000万元转为对松滋肥业的出资20,000万元,直接作为松滋肥业留存收益;史丹利以货币资金方式对松滋肥业出资19,215.69万元,计入松滋肥业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松滋肥业注册资本不变,仍为78,431.37万元,宜化肥业仍持有松滋肥业51%股权。

  4.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为开展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设施、萃余酸综合利用、新型肥料等项目建设,同意松滋肥业对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增资69,930万元。增资完成后,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松滋肥业对史丹利宜化的出资为35%。

  (六)TPO项目投产,完成对宜化降解新材料增资

  1.2022年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光引发剂及配套原材料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司与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有宜新材料TPO项目成功投产。

  2.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为满足宜化降解新材料项目资金需求,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化降解新材料增资1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宜化降解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2022年5月24日,宜化降解新材料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七)收回香溪化工债权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为尽快收回公司及子公司应收香溪化工债权,同意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香溪化工债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1,409.81万元。2022年6月23日,宜昌泰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挂牌底价摘牌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2022年6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上述1,409.81万元转让款,香溪化工债权转让工作全部完成。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9:00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5位,实际出席董事15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位,分别是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杨继林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付鸣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效期为叁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是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效期为叁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长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加强与财务公司的金融合作,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化集团需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光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股权结构:宜化集团持有财务公司80%股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股权、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股权。

  2.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是于2011年9月3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00942738,机构编码为L0134H342050001。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以下定价政策执行: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推动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实现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等”原则,由甲方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内容: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如下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乙方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甲方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4)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甲方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3.金融服务原则: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4.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叁年。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资恪守。

  原《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低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且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方便、快捷,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八、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32,261.14万元,贷款余额33,700.00万元,偿付利息支出403.68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765.10万元,支付贴现息100.75万元;委托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40,634.32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均未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未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由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低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且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方便、快捷,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2.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公平,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依法合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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