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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明晰母公司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职能相分离,同时通过资产划转进一步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现有包装业务的部分资产、负债按账面净资产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并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对员工进行人员安置,环保包装承接生产加工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有部分议案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有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划转概述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拟以202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现有包装业务的部分资产、负债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包装”),并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对员工进行人员安置,环保包装承接生产加工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划转完成后,相关业务将在新的公司实体得以继续,实质性经营活动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资产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40230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徐伟

  主营业务范围: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木材的批发与零售,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包装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仓储服务(食品与危险品除外),从事货物及进出口技术业务;包装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P0Y65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4幢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顾云锋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制品销售;包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划出方和划入方关系

  划入方为划出方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环保包装100%股权。

  三、本次资产划转具体方案

  (一)、资产划转范围及基准日

  公司拟将现有包装业务的部分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21年12月 31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环保包装,环保包装承接生产加工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

  截至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拟划转至环保包装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经审计):

  

  划转基准日至划转完成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最终划转的资产与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的具体事宜。

  本次划转资产权属清晰,截至基准日,划转资产中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资产划转的方式

  本次划转系公司以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净资产价值对环保包装履行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环保包装按接收投资(增加实收资本)处理,超出环保包装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其资本公积。

  (三)、资产划转涉及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包装业务相关员工由环保包装接收。上市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四)、划转涉及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与包装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将根据实际业务调整情况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义务及承诺等将随资产相应转移至环保包装。专属于上市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不在转移的范围之列,仍由上市公司继续履行。

  (五)、划转涉及的税务及其他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公司和环保包装均承诺自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或股权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本次资产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明晰母公司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职能相分离,同时通过资产划转进一步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本次划转是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划转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资产划转相关风险提示

  (一)、鉴于本次资产划转工作量大,合同接续、生产管理、内部管控等流程需要梳理,在时间上或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资产划转方案涉及的债务划转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涉及的人员转移需由子公司与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相关协议主体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与配合,在未取得同意前将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资产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待税务部门认定,具有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公司资产划转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有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 9:00-16:0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联系电话:021-36535008

  邮箱地址:zqb@xtl.sh.cn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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