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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0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请发行人按照再融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规范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本次发行尚需公司针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审核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按照再融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规范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及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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