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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2-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R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1,100万元参与设立合肥中合智能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半导体产业(特别是汽车半导体产业)以及能源环保产业等领域。本次投资主要为公司紧跟行业趋势、把握行业前端创造良好条件,有利于公司获取优质投资机会,加快产业链布局,促使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管理经验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

  (2)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

  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3名原激励对象当选监事、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85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194,5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36.75万股变更为8,017.3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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