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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98                                公司简称:沐邦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5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9.8亿元现金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5亿元(含发行费用)。2022年5月11日豪安能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成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光伏硅片和硅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利于公司形成多支柱产品结构,实现跨越式多元化发展。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967),证监会认为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但非公开发行事项仍需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事项的相关进度。

  (2)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豪安能源与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常州顺风及关联公司江苏顺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片3.7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及排产计划估算,预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2.60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3)2022年6月2日,公司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建设8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项目。该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投资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2022年8月16日,公司决定终止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的框架协议。

  (4)2022年7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豪安能源与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单晶硅片2.7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及排产计划估算,预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6.7715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5)2022年7月20日,公司与梧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拟在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主要从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年产能规模约为10GW。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梧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该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在进行中。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运营。

  (6)2022年8月16日,公司与鄂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建设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该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投资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截至公告日,公司与鄂城区人民政府尚未形成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7)2022年8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安能源与关联方东临产融在硅材料物资采购领域进行深度合作,东临产融根据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采购需求,采用公司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投标等方式获取公司相关物资供应合同,物资采购供应规模初步预计为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豪安能源同类业务的比例为35%。交易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年内。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专人送达、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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