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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22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51)。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2022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增加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披露日,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3,27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公司董事会认为,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2-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9月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9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7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捷泰科技”)为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滁州捷泰”)向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敞口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4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来安汊河产业新城综合服务中心2层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3万元,净资产为-0.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55万元,营业利润为-0.19万元,净利润为-0.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6619.99万元,净资产为49864.87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179.13万元,净利润为-13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8、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捷泰科技为孙公司滁州捷泰向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敞口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8,606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1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通知,获悉锦迪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双方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2022年8月25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一、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担保融资用于满足锦迪科技自身经营发展需求。

  2、锦迪科技未来半年和未来一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其股份质押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积累、投资收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来源等。

  3、锦迪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亦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迪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7,77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26.69%,本次质押股份600,000股,占锦迪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2%,累计质押股份28,747,271股,占锦迪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影响。

  5、截至公告披露日,锦迪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原因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2年7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规范,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对上述事项及其他更新事项进行修订。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现将涉及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1、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2、修订其他更新事项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及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且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玉瑶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第(9)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的具体内容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及其他更新事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2、修订其他更新事项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及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且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中规定的“10.上述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调整为“10.上述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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