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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定于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7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2021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号)同意,公司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352,941股,公司总股本由529,157,876股增加至611,510,817股。股票上市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市首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2年6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20名特定对象所持有的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2,352,94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7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

  2022年4月11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该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1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4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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