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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98,592.0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及累计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289,187.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508,527.1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80,660.37元。上述事项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5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1,051.32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专项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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