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世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82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180.00万元;(2)2022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41.24万元,其中:项目投入资金2,796.10万元,先期投入置换资金2,845.1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45.14万元,其中:(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6.70万元;(2)2022年1-6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8.4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015.90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9,4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3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46,821.2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归还6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9,4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等因素,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财务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世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凯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分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赵世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同时,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董事潘仁勇先生、马超先生、丁胜先生,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王素玲女士、朱超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公司监事孙邦安先生、职工监事任建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同时,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监事丁少江先生、陈霜红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巍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2024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刚、毛文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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