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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等文件,特修订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建立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开展项目建设。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另行公告)。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拟在山东滨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在山东滨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

  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临2022-070。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原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与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世通投资(山东)有限公司、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23”)(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2022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文国。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粮食深加工业务,生产小麦蛋白、食用酒精、赤藓糖醇等产品。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实业基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至报告期末,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只开展了少量粮食贸易业务,尚未投入生产。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7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以自筹资金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要,2022年8月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自筹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在山东滨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子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主要管理人员由子公司执行董事任命。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7、营业期限:长期(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8、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9、住所:山东省滨州市(详细地址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子公司注册登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成立的该子公司,将主要从事向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提供农畜初加工产品及团餐经营业务。资金投放将随着业务活动的开展逐步进行,计划资本金投入在一年内分批到位。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2-07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杜政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发生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的致歉函》,获悉杜政先生的爱人郑虹于2022年8月26日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杜政先生的爱人郑虹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郑红女士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

  短线交易股票买卖收益+短线交易股票持有期间股息红利所得=76800+360=77160元。

  上述短线交易获利77,160元,郑虹女士已承诺近日将所获收益全数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虹女士持有公司股票83,600股。

  二、本次违规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件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杜政先生及郑虹女士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并承诺近日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缴至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公司向独立董事杜政先生及郑虹女士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确认郑虹女士本次违规交易,系在杜政先生一直在外出差不知情的情况下,郑虹女士误操作引发。郑虹女士未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杜政先生本人的意见。杜政先生及郑虹女士声明: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郑虹女士本次交易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77,160元,郑虹女士承诺近日将所获收益全数上缴公司。

  3、郑虹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杜政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违规交易给上市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杜政先生及郑虹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示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7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杜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杜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相关委员会各项职务。

  由于杜政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杜政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政先生本人账户下未持有公司股份。

  杜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杜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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