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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6                                公司简称:西力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新如先生、方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徐新如先生、方莉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新如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4年8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杭州电度表厂,历任技术管理员、生产设备管理员、制造部经理等职务;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历任制造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等职务;2017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任浙江金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22.4至今任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新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6%,通过德清聚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徐新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莉女士:女,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19年2月历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部检验员、品质部主管、品质部副经理、品质部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

  方莉女士通过德清聚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万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0.05%。方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 9 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联系人:汤佩佩

  联系电话:0571-56660370

  传真:0751-56660370

  电子邮件:zqb@cnxili.com

  邮编:310024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如因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如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培勇先生、胡全胜先生、卢承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的是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而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确保投资风险较小且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不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发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毅然先生、周小蕾女士、朱永丰先生、陈龙先生、杨兴先生、夏祺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启辉先生、汪政先生、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龚启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汪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记录证明;李军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完成科创板网络课程,取得相应培训记录证明。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培勇先生、胡全胜先生、卢承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毅然先生: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6年至1980年就职于浙江电力修造厂;1980年至1987年就职于浙江电力仪表厂;1987年至1999年任杭州西湖仪表工业公司总经理,其中1995年至1999年间兼任杭州电度表厂厂长。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

  宋毅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83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22%,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2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小蕾女士:女,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9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杭州西子(集团)公司(杭州仪表厂),历任分厂技术副厂长、外经处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副总、团委书记等职务;2000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小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6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4%,通过德清聚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永丰先生: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历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制造部经理、研发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朱永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5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龙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至1989年任杭州第二水泥厂会计;1989年至1999年任杭州西湖仪表工业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兴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杭州海兴电器集团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研发三部经理;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研发一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研发一部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职工监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杨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6%,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祺洁女士:女,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9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关系主管;2008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投资经理;2016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业务董事;2016年8月起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上海新引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满托丹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荣信达(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金浦地素(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佰因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夏祺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启辉先生: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浙江省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月至今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启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启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军先生: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历任杭州锅炉厂研究所技术人员、杭州施乐产品服务中心工程复印件销售主任、杭州新世纪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南区主管、销售浙江大区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战略规划部/战略投资部经理、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江大学儒商与东亚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研究院院长、战略发展部部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战略总监/董事局秘书、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中科商学研究院副院长。

  李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政先生:男,1975年3月出生,法律硕士,民革党员,二级律师,仲裁员,独立董事资格。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常委,民革上城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法律支部主委,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院长,中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欧盟中国委员会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客座教授等。曾荣获“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杭州市民革优秀党员”、“杭州市民最喜爱的公益律师”、“光荣浙商”等荣誉称号。

  汪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培勇先生: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10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于杭州西子(集团)公司品质部质检员和技术部技术员。2000年11月至2016年6月历任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

  杨培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0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6%,通过德清聚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杨培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全胜先生: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5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临海市供电局。2007年10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临海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台州宏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分部副主任。2012年8月至2016年6月任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担任股份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担任股份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监事。

  胡全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承杰先生: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2003年9月任保定市林业局林产品木材公司业务员;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河北新大通管业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主任;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任浙江卓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区销售经理;2016年7月至今历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区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

  卢承杰先生通过德清西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通过德清聚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0.05%。卢承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力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41.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89.1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289.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1.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5538.23万元,原因系1、理财产品未到期6,000.00万元,2、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少于原预算金额461.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浙江西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230.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认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于2022年4月25日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延期至2023年5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719.2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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