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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519.9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19.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10,2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679.25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2022]B07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年 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共计272.07万元,本次拟置换199.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总投入人民币272.07万元,其中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总额人民币72.31万元,未纳入本项目募集资金需求。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7月31日以自有资金投入的人民币199.76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1,021.13万元(不含税),其中已通过募集资金支付700.94万元,截至2022 年7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20.19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一并置换人民币32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综合上述两项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支付情况,本次置换募集资金合计519.95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441号)。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山集团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鉴证报告。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3亿元,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6亿元;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该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8月26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

  (三)投资额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予的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基础上拟增加3亿元,即合计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增加公司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本次增加的资金来源

  1、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

  2、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10,2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679.25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号《验资报告》。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五)投资品种范围

  1、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根据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审慎分析受托方的财务状况及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为前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丰山集团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近12个月系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公司委托理财根据资金情况滚动购买,实际投入金额系统计相应类型在过去12个月的单日最高余额。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近12个月系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公司委托理财根据资金情况滚动购买,实际投入金额系统计相应类型在过去12个月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遵守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规定,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为前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布局开发与新能源相关的精细化工产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与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东间发起人合作协议书》,双方合资组建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7LXF82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单永祥

  6、成立日期:2022年8月25日

  7、住所:盐城市大丰区港区华丰工业园三港河南侧中心路西侧46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现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9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乔法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19.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在非关联方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3亿元,增加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43.48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372.16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3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2019年8月2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2020年8月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2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6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6、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5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7、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5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配套流动资金支付尚未完成,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年产1700吨精喹禾灵原药及1083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将公用工程投入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算分摊原则和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摊。

  注① :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204.96万元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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