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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及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聘任新任总经理前,曹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总经理职责。辞去上述职位后,曹骥先生将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骥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自2011年11月创立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至2015年11月担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公司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总经理期间,曹骥先生担当实干、勤勉尽职、锐意进取、突破创新,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紧抓时代发展机遇,推动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实力领先,客户遍布全球的锂电池后处理系统设备行业的大型企业,为公司的成长倾注了精力和心血,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曹骥先生在上述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61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6%,通过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6,62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0%。曹骥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总经理职务后,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将继续为公司新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并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履行有关承诺约定。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曹骥先生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严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严蕾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蕾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严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

  严蕾女士个人简历

  严蕾,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2012年7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会计;2012年8月-2015年11月历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2至今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三工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 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2022年9月7日 (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邮编:311231

  电话:(0571)82210886

  联系人:傅风华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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